安居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宣告检察建议 督促环保监管

遂宁日报 2018-10-29 08:34 大字

“我是安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在向你宣告不起诉决定书……”10月26日,在区人民检察院宣告室承办检察官对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宣告并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对该案涉及负有监管职责的区森林公安分局以公开宣告方式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主管部门对企业超范围使用林地的行为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为提高不起诉决定、检察建议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区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建议、检察决定实行了第三方监督、涉案企业参加、场地化、仪式化、公开化的宣告模式,从介绍案情,通过释法说理详细阐明原因和理由,宣读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文书,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依次有序进行,通过公开宣告提高了检察建议、检察决定的刚性,彰显了检察权威,实现了检察建议、不起诉决定宣告效果的最大化。

“一走进区人民检察院宣告室,一种神圣、庄严的感觉油然而生。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创新检察建议、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让法律的威严在充满仪式感的宣告中落地落实,让人刻骨铭心,终生难忘。”全程监督参与宣告活动的省级人民监督员周艳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本案是遂宁交通建设公司工程处副处长刘某某在遂宁安居区机场迁建项目施工中,在明知未获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未批先占林地和超范围占用林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在检察机关介入后,该公司对破坏的土地和林木进行了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考虑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因此我们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虽然检察机关对我作了不起诉决定,但在公开宣告释法说理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的违法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我以后一定好好守法,爱护生态环境。”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在听了检察官公开宣告后哽咽地说道。

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中,公益诉讼承办检察官通过幻灯片,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介绍了案发经过,指出了超范围取土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并向区森林公安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区森林公安分局对遂宁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检察建议宣告完后,承办检察官在针对该案进行以案释法的同时,还向参会人员就公益诉讼制度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涉案企业代表当场表态:“这次公开宣告,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对我触动很大。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积极主动为遂宁的绿水青山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

“检察院通过公开宣告的形式,直指问题,被不起诉人和涉案企业诚恳接受,明确表态,有效普法,可以说起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邀参会的市人大代表唐治禄这样高度评价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全媒体记者余坤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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