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人化和传达的精致 简评邓太忠的新作《穿过内心的出口来等你》
文/何开四
钱钟书先生早期有一篇论文叫《中国固有的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他把这一特点概括为“文章通盘的人化或生命化”,或者说“我们把文章看成我们自己同类的活人”。在传统文论里,如风骨、形神、肌理、血脉、骨骼、格调、性灵、韵味、精神之类,几成文评的习语。实际上,文评如斯植根于诗文如斯。细检历代诗文,诗经、楚辞、唐诗宋词,都可寻出端倪。如果集中读一读宋代杨万里的诗章,更会明白这个道理。我想,这和中国古代哲学摒弃二元对立,而强调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大有关系。
近读蜀中诗人邓太忠的新著《穿过内心的出口来等你》,也于此深有会焉。可以说邓太忠的诗作承续了这一传统而含弘张光。他的诗歌就是一个人化的世界,自然、人文、历史、人生,都成为他审美创造的对象化。无论是状写乡愁,还是行游唱吟,均一以贯之。兹聊举数例,以概其余:“午夜的萤火虫/读懂森林宽厚的胸襟/以细微的光点/给山河亮起前行的路灯”(《山乡夏夜》);“聆听大海/龙头深垂着永远的虔诚/肢体以浪涛的方式/三山五岳间延伸”(《山海关》);“我的根系满村庄烟雨的光影/路过的虫子也叫得出我的乳名”(《我的村庄》)。
读这些诗情浓郁的文字,你会感觉到万物有灵,山川大地都赋予了人的品格,人和自然如此亲近,大大地拉近了读者的阅读距离。也许有人会说,这无非是一种拟人化的表述,何足道哉。这种理解还止乎表浅。拟人化只是一种修辞格,一种技巧而已。人化的诗歌是美学的追求和美学的境界。在这里,自然万物已不是和人隔离或对立的异类,而是具有人性的鲜活存在。人和自然的对话,转化为人和人的对话。这是笔补造化,这是实践美学中人化自然的精神性表述。所谓诗歌世界,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诗人创造的具有审美性的人化世界。它表达的是人和自然灵犀相通,表达的是艺术创造者对自然的尊重和热爱。以写乡愁而论,我所多见的是诗人分行似的对乡愁的诠释,或矫揉造作的铺排,而邓太忠却另辟蹊径,营造了自己的乡愁世界。“我的根系满村庄烟雨的光影/路过的虫子也叫得出我的乳名”,真是发唱惊梃,那个可爱的“虫子”因诗而人,成了父老乡亲的共名,而生于斯长于斯的乡愁情愫于此淋漓尽致。这还不是妙手偶得,你读一读他的《山乡夏夜》《我的村庄》等诸篇什,莫不如斯,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何以邓诗人能把乡愁表现得如此气韵生动,盖其诗歌底色是人化的世界也。
邓太忠注重诗歌的人化,也注重诗歌的艺术传达,讲求诗美;诗歌的精致化是他的一贯追求。他的夫子自道是:“诗歌永远不能脱离诗歌的母体。节奏、音韵、意境、含蓄、文字的分行排列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是诗歌。”他的这种自觉,符合造艺规律,并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以下,我谈三点,以见一斑。
善于用喻。诗是形象思维,用喻是其基本功。古人云:不学博依,不得安诗。意思就是你不能广泛地使用比喻,就写不好诗。亚里士多德也称,“善于使用隐喻字表示有天才”。中外一揆,是为通识。邓太忠的诗歌用喻富于特色,他一般不用简单的明喻和暗喻,而尽量泯灭本体和喻体的界线,多以借喻和曲喻出之,尤其是后者已超越了修辞,成为谋篇布局的骨架。所谓曲喻者,是指以喻体的一端再作延伸,产生新的审美效应。这在古典诗词中,所见多多。贺知章《咏柳》中的“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孟郊《咏吹角》中的“如开孤月口,能说流星心”;李商隐《天涯》中的“莺啼如有泪,为湿最高花”;李贺《天上谣》中的“天河夜转飘回星,银浦流云学水声”都是其中的佳例。钱钟书称曲喻诗美为“著墨无多,神韵特远。”邓太忠于此深有会心,他在现代诗歌里刻意放大了这一效应,令人耳目一新。试举一例以明之。“方块字长出帝王的颜色/应该是隶书,/经历又一次活字印刷”;“玉米的心思终于出版/挂满老屋的檐脊/公开发行”(《玉米》)。把玉米粒比作方块字,再通过联想,由“方块字”这一喻体延伸到“帝王的颜色”、“隶书”、“活字印刷”、“出版”、“公开发行”,前后衔接,环环相扣,扬其波,畅其流,如影视画面的有机切换,真是别开生面了。古典诗词的曲喻,一般是作一次延伸,邓太忠则是踔厉发扬,发挥到极致。再看看他的《稻》《老龙头》《色达》《乡下老屋》《寒山寺》《沙湖》等,曲喻都得到了娴熟的表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矣。
通感的泛化。通感是审美心理学的范畴。在邓太忠是诗歌里,也是经见习闻。“牵着涪江、渠江的嘉陵江/悄悄话很甜,/龙门阵很酸”(《行走的江》);“我用阳光洗一次手,就能从/思想的深渊/领略一丝单纯的温柔”(《思想者》)。诗人异于常人,正是感知的细微、敏感和复杂,并能得心应手的传达。以上诗行中,人的感觉完全打通,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即便是思想者的抽象,也转换为感性的具象。如果略作辨析,我们还可以发现邓太忠的通感可分为两类:一种较为单纯,一种则是在众多的意象叠加中感觉的挪移。前者如《行走的江》,后者如《思想者》等,都颇耐人寻味。还须一说的是,邓太忠的通感,重视语汇的整合,他往往能把一些了不相干、相去甚远的词语组合在一起,从而形成巨大的艺术张力,如“疼痛”与“美丽”、“阳光”与“洗一次手”、“渴望”与“行囊”等,均是自出心裁,发他人之所未发。
执着于诗歌的音乐化。诗歌自有诗歌的文体特征,那就是音乐性。在当代诗歌中,这一点受到漠视和稀释。邓太忠则反是,他非常重视这一问题。邓太忠名昭大号的是“诗歌永远不能脱离诗歌的母体”,而且在他的创作中认真践行之。实际上,在白话诗歌中有无音乐感,单是看是不行的,也必须吟诵,方能领略其妙。试读邓太忠的《遂宁读莲》:烟雨磨利了光阴/多浅,多深/你一头躲进水里/半睡半醒//轻风弹奏叶脊的弦音/起舞的红蜻蜓/没有点水/却起了花心//读不懂涟漪/根穿过一汪梦境/一丝粉红的轻盈/数子临门。
诗歌轻灵,营造了一个美丽而含蓄的意境,很像宋词中的一首小令。吟诵中,你会感觉到一个自然的节奏和轻音乐的旋律,押韵合辙。
大喊大叫并不是诗歌,因为它容易把诗美杀掉。所以,重视诗的审美特征,使之精致化,应该成为诗人的自觉。就此,邓太忠诗歌创作,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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