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大爷无证酒驾 肇事后逃逸

遂宁日报 2018-07-02 11:55 大字

近日,安居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酒后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开庭宣判,被告陈某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造成1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7年12月13日下午5时许,68岁的陈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安居区拦江镇成玉桥村附近时,与70多岁的行人兰某发生碰撞。见兰某倒地,陈某想到自己是酒后无证驾驶,他犹豫一会儿后,驾车逃逸。后兰某被附近村民送至医院抢救治疗,但终因伤势过重,2天后死亡。安居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认定,陈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与兰某发生碰撞后逃逸,导致兰某伤重且死亡,陈某负此次交通事故全责。今年1月3日,安居区公安分局对陈某执行逮捕。

该案诉至安居区人民法院后,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陈某赔偿了被害人兰某家属107500元,并取得兰某家属的谅解。“陈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无证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承办法官介绍,考虑到陈某属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等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王亚文全媒体记者郑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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