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市市本级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情况的公示

遂宁日报 2018-06-08 08:21 大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函》文件精神,2015年市环保局对市城区河流水质进行了监测,排查出遂宁市明月河、米家河为黑臭水体,现已针对两条河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实施,明月河治理责任主体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责任人刘帆(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米家河治理责任主体为船山区政府,责任人吴强(船山区副区长)。投诉电话,0825-231756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249号)要求,遂宁市两条黑臭水体治理原计划在2019年底初见成效,2020年达到长治久清。遂宁市于2016年全面推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于2018年全面完成了海绵城市试点区域的建设工作。期间采取了截污纳管、面源控制、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清水补给、排污口整治等措施开展了治理工作,明月河、米家河黑臭水体治理于2018年2月底初见成效,2020年达到长治久清。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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