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目前,遂宁市已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分别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地域限制,可自愿选择就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本行政区域内的以下单位和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㈠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劳动者;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全部职工;㈢国家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编制外人员;㈣法定退休年龄内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
问: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㈠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上月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为12%)缴纳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以本人上月实际工资作为当月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按8%的缴费比例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必须按月申报(通过互联网实行网上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目前,四川省阶段性将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降至19%。
㈡个体参保人员: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自主选择确定,缴费费率为20%。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由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或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时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协议。目前,遂宁市已开通社保工行E缴费,参保人员可通过扫描“遂宁社保”微信公众号,在线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个体参保人员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应在当年12月底前缴纳,当年不缴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补缴。
问:参保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答: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⒈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在生产、经营、服务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从事特殊工种达到规定年限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⒊病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㈡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问:决定基本养老金高低的因素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与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历年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总额以及退休时的实际年龄等因素密切相关。决定基本养老金高低起的主要因素是本人历年的实际缴费工资和累计缴费年限。因此,单位在为职工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时,一定要按照政策规定,根据职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情况和形成劳动关系时间进行办理,避免少报漏报。同时,建议个体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工资基数持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问:如何办理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领凭证、写申请、办手续”三个步骤实现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领凭证),然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再就业地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写申请);符合条件的,由两地社保机构直接衔接办理转移手续(办手续)。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养老保险转入接续的有关手续,并由再就业地社保机构将办理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问: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去世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以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死亡退休(职)人员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是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问: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确定为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确定?
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按月缴纳,个人应缴部分通过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当年月缴费标准按个人当年月平均缴费基数的8%确定,单位当年月缴费标准按单位当年的月平均缴费基数的20%确定。
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并从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三)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退休。
问: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新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称为“新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称为“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新制度实施后,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待遇确定机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在职期间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等因素计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遂宁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原新农保及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它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问: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的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缴费,再增加2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见下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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