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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摩托车 一男子被罚1000元并扣12分

遂宁日报 2018-01-15 10:47 大字

近日,安居区公安分局聚贤交警中队在自主勤务开展过程中,发现一名满脸通红的男子驾驶摩托车驶来,见此,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挡获,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当事人名叫王某富,现年51岁,安居区安居镇人。”据办案民警介绍,经王某富现场两次酒精检测,第一次测试结果69.3mg/100ml,第二次测试结果67.5mg/100ml,两次检测结果均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经审讯,王某富对自己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即,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富作出行政罚款1000元并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全媒体记者贺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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