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全力推进“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 全市已关闭、搬迁737家养殖场户
填埋沼气池在遂宁市开展的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中,“农村养殖污染问题”也被列入其中。针对市民提出的问题,市农业局通过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摸排,制定了科学整改措施,通过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着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截止11月23日,全市今年已关闭、搬迁737家养殖场户,完成97.23%,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和污染较突出的养殖专业户已全部关闭,剩余21家养殖专业户,将在12月31日前全部关闭。环境变好了,群众满意度也提高了。
调查摸底
全面掌握畜禽养殖污染现状
“从4月初开始,我们先后三次组织各县区农业(畜牧)部门对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摸排,全面掌握畜禽养殖场户基本情况以及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经查实,全市标准以上的养殖场户4070家,其中规模养殖场1690家,养殖专业户2380户。划定禁养区255个,禁养区面积670.7平方公里。禁养区内需关闭搬迁养殖场户758家,限、适养区内治污设施不健全、种养结合不配套、存在环保隐患等需治理的养殖场户1242家。
分类施策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
“我们针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采取全部关闭搬迁,‘一场一策\’实施限适养区养殖场户污染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对禁养区内需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多方力量、多部门协调联动,严格按照计划依法实施关闭搬迁。截止11月23日,全市今年已关闭、搬迁737家养殖场户,完成97.23%,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和污染较突出的养殖专业户已全部关闭,剩余21家养殖专业户,将在12月31日前全部关闭。关闭搬迁后,减少粪污排放量69.89万吨,占全市粪污产生量的14.6%。
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设施运行不正常、养殖废弃物处理不达标等情况的养殖场,按照“摸清底数——形成清单——建设示范点——统一推进——全面完成——常态监管”六步法稳步推进限、适养区养殖场综合整治。截止11月23日,已完成治理778家,完成62.64%,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农业局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环保督察期间,整治完成省环保督察组和省农业厅环保督查反馈的61个点位73个问题,调查处理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由市农业局主办案件10件,协办7件,由区县政府办理养殖污染案件15件。
巡查督导
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
为了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市农业局建立了“辖区政府-畜牧部门-环保执法”多方联动的网格化常态监管机制,安排网格监管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移交环保部门严肃查处。同时成立了7个督导组,随机抽查禁养区关闭搬迁和限适养区污染治理工作,以及环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在排查和督察过程中向环保部门移交养殖环境违法案件98件,共处罚款89.45万元,行政拘留9人。
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如何找回青山绿水?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后,这些问题成了大家关注的重点。为了留住青山绿水,市农业局创新治污模式,强化环保指导服务。
据了解,市农业局正着力创新创建畜禽排泄物应用配送服务体系,引导规模场与种植大户(农户)签订定期消纳协议,推进畜禽粪便沼渣“上山下田”,促进畜禽排泄物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按照“源头控制、处理有效、循环利用”治污思路,采取“净污分流”“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技术,推广“舍外全自动生物发酵床+自动净污+循环利用”“干榨机+沼气+储液池+种植”“工厂化+人工湿地+回用”等粪污处理工艺,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零排放”;以畜禽无害化处理、大中型沼气等项目资金为撬动,指导并督促业主投入不低于总投资的20%,用于建设治污设施设备,有效提高粪污处理能力和效率。全市建成“舍外全自动生物发酵床”337处,“干榨机固液分离”模式669处。
目前,通过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着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全市已建成有机肥生产厂5个,年生产有机肥能力19.4万吨。目前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和种养结合的养殖场2563个,配套土地消纳面积24.7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全媒体记者黄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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