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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推进工作侧记

遂宁日报 2017-08-16 12:44 大字

以良法之治 建更美城市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推进工作侧记

“商家在商场外的经营活动清洁和管理该由商场负责还是主管部门负责?”“小区设施的维修应由物管还是开发商来做?”……6月15日,在船山区天宫路社区,一场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电力、通讯、燃气、建筑、商场、物业、餐饮等行业代表和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普通市民共同参与的《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在这里召开,参会人员围绕市民关心关注的城市管理重点问题,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自2015年12月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遂宁市立足遂宁“十三五”发展,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2016年,《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作为遂宁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列入2017年度立法计划,目前已完成草案起草,正在有序推进前期审议工作。

科学立法 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机制体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立科学立法工作组,将立法工作纳入2017年市委工作计划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立法工作实行项目化考核、台账式管理、节点式追踪。

为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遂宁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遂宁市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规程》 《遂宁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技术规范》等配套制度,形成了严谨紧密、运行有效的立法工作机制,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立法实际需要,遂宁市组建了一支100余人的具有法学基础知识、专业工作技能和实践工作经验的人才队伍,建立了“立法人才信息库”。聘请34名法律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律、城建、环保、历史、文化等专业人才为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建立起“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技术人才支撑。截至目前,已召开3次立法咨询专家会议。

民主立法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具体立法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今年5月,遂宁市正式出台《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设置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和方法。

在《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起草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赴云南玉溪、普洱以及市内各县区调研。市政府组织基层执法部门、相关专家、行业协会、群众代表召开听证会、论证会4次,收集社会公众意见319条,尤其对违规违法建设、电动车乱象等城市管理难题,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群众意见交流会,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听取、统一研究。条例草案初稿形成后,市政府组织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专家组对条例文稿进行了全面审查,专家组对条例草案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报告。

此外,遂宁市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协商会以及网络意见征求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有效保障公民的立法参与权、诉求表达权得到实现,切实让广大群众通过参与制度设计,充分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法治红利。

6月23日,《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已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条例(草案)对社会各界反映最集中、问题最突出、治理最棘手的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条例(草案)即将进入审议阶段,条例正式出台后,将为遂宁市城市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法规遵循。 (胡仕锦 全媒体记者 颜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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