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实施十年全市共查处醉酒驾驶2570起 “违法成本”提高醉驾碾碎幸福人生
自2011年实施醉驾入刑以来,遂宁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宣传曝光,在实施醉驾入刑10年之际,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2011年1月至2021年1月,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8691起,其中醉酒驾驶2570起。
□全媒体记者吕苗
醉驾上路难逃法网近十年遂宁市查处醉驾2570起
2020年1月,王某酒后驾驶载货摩托车与熊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客肖某、金某受伤,驾驶员熊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王某血液乙醇浓度高达159.0mg/100ml。2020年12月,大英县人民法院判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2020年12月,陈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中路玉泉街口时,与薛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薛某及电动车乘客胥某受伤。经酒精测试,显示陈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85.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陈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2011年1月至2021年1月,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8691起,其中醉酒驾驶2570起。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酒驾行为一律“零容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于酒驾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发现的酒驾司机将一律予以严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托各辖区执法站、路段检查卡点严格检查,同时还将组织各大队执法小分队或巡逻小组,以固定卡点查缉和流动巡逻检查的方式,形成严密的管控网络,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做到管控网络内一个不漏掉,一个不放过;同时,还将加大城市路面的管控力度,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确保24小时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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