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整合司法和镇村(社区)基层干部力量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 “法治门诊”提升基层法治服务水平
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针对基层“一村一法律顾问”资源匮乏、工作量大、流动性强等问题,自2018年起,大英县试点创办“法治门诊”,整合司法和镇村(社区)基层干部力量,打通基层法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法律服务。
□全媒体记者姜茜阳
建立“七诊”模式开展保姆式法律服务
大英县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制度、有人员”的“五有”标准设置“法治门诊”,力争构建由“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统筹、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居民的“法治门诊”服务大格局。目前,大英县先后在县城区同心路社区、蓬莱镇贾岛街、卓筒井镇东山村、隆盛镇黎明村、回马镇金马社区等5处法律需求较大的村(社区)建立“法治门诊”网点。
门诊网点由村(社区)书记担任“法治门诊”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法治门诊”各项工作;镇(社区)综治干部、派出所社区民警、网格员、驻村干部担任“接诊员”,负责片区内群众涉法需求的收集上报和日常联络;司法所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驻村法律顾问任“坐诊员”。截至目前,该县已有“接诊员”20名、“坐诊员”12名。
“法治门诊”建立了接诊、出诊、会诊、辅诊、义诊、网诊、回诊“七诊”工作机制。“接诊员”收集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4类群众法律需求,“坐诊员”根据需求分类制定“出诊”方案,重大案件集体会诊;一般案件义务出诊;在处理涉法信访工作、开展疑难纠纷调解等工作中,“坐诊员”依法予以指导或直接参与工作开展“辅诊”;网络咨询则采取“网诊”,定期对已处理问题开展“回诊”确保处理效果,着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保姆式法律服务,努力将矛盾遏制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法治门诊”试点以来,大英县累计接受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办理援助未成年人案件30余件,老人、妇女、病残群体案件100余件,农民工、职工案件120余件。
健全机制提升“法治门诊”服务水平
“法治门诊”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为保证“法治门诊”的建设与服务质量,大英县司法部门和镇乡每年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走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坐(接)诊员”进行考核,其结果作为“法治门诊”等级评定、评选先进和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将进行训诫谈话并取消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大英县还印发了《关于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通知》,进一步充实法律服务储备力量,提升“法治门诊”服务水平。同时,紧紧抓住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契机,创新开展联村办理服务新模式,扩大“法治门诊”服务辐射范围。
今年,大英县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深化“法治门诊”建设的实施方案》(大法委办发〔2020〕3号),将深化“法治门诊”作为大英县强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将“法治门诊”建设作为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式予以推广,推动“法治门诊”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助力大英县在建成规模适度、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道路上迈出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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