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在车内吸毒 也犯法!

四川法制报 2019-07-25 01:00 大字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的行为,法律明确是一种犯罪行为。在家里、宾馆、酒店、KTV、酒吧、宿舍等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当然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那么,在交通工具上容留他人吸毒是否构成犯罪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去年7月1日,未某某驾驶川J牌号的红色红岩牌重型货车搭乘吸毒人员彭某某、唐某某(案发时未满18周岁)、漆某某(案发时未满18周岁)、钱某、胡某某,并为吸毒人员购买了500元甲基苯丙胺(冰毒),后将车停靠在大英县隆盛镇105乡道旁,在驾驶室内容留以上吸毒人员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随后未某某与胡某某在酒店登记入住,公安机关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与未某某在一起的胡某某有吸毒前科,遂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未某某主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大英县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后,大英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未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 罗孝伟◎检察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2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等情形,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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