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劲岗位七年磨炼 爱上那抹检察蓝
张金柯 本报记者 罗孝伟 文/图
■人物小档
陈春 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大英县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委会办公室主任。
曾被省检察院评为首届“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调研报告《政府招商引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以田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展开》获第四届“治蜀兴川”优秀奖。“对不起,久等了,我刚才在研究案子。”7月2日,记者见到陈春时,他匆忙走进办公室。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忙。
今年是他来大英县检察院的第七年。2013年,他作为一名全国政法干警体改生,从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到了大英县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公诉、未检、检委办、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每个岗位都是最吃劲、重要的岗位。经历摔打、挫折和考验后,他成为该院学历最高、最年轻的检委会委员,承担着大要案办理任务。
7年砥砺奋进,7年追梦前行,他深爱上了那一抹检察蓝。
从公诉新丁到优秀公诉人
2013年,陈春初到公诉科,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陈春第一次出庭公诉的是一个团伙抢劫案,在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没有暴力行为,应按敲诈勒索罪定性的辩护意见后,他有些迟疑。“从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证据上看,被告人有恐吓威胁的情形,同时也实施暴力、胁迫等手段致使被害人无法反抗,被害人如果不交付财物,人身安全立刻会受到更为严重的侵害,这些犯罪事实与辩护意见明显不符。”陈春很快镇定下来,提出应定性为抢劫罪的公诉意见,最终被采纳。
此后,陈春暗自较真,加强学习,储备专业理论知识,练就扎实过硬的本领。他积极参加培训,如省检察院组织的全省基层检察人员轮训班、遂宁市检察院公诉处组织的培训等;同时主动申请加入院里的优秀公诉团体,如协助检察长李虹志办理叶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虚开发票罪案等大要案,学习真本事。2017年,他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并进入答辩、辩论环节。他逐渐成为遂宁检察系统的优秀公诉人。
从未检拓荒者到未检领航人
适应公诉岗位后,工作有了变动。2014年初,他到了未检岗位,正值刑诉法增加未成年人犯罪特别程序,而该院未检科成立不久,他只能在办案中摸索。
在他看来,如何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是重中之重。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他积极组织法治进校园巡讲,以案说法,教育孩子知法守法、敬畏法律,并把留守儿童纳入重点关注范围。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他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执行合适成年人参与、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恢复身心健康与生存发展。
其间,他总结出了附条件不起诉“1+N”帮教考察机制,解决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难题。2015年,他在办理两名在校学生涉嫌抢劫案时,两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当面道歉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结合其在校表现,在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等的意见后,我们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陈春说,一名学生职校毕业后走上了工作岗位,另一名也考上大学,他俩常发短信给我。
每一次案件办理后,他会进行回访。他还与县政协共同对大英县农村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专题调研,与多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座谈,听取意见,形成了《大英县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调研报告,被县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得到县政协领导的重视与肯定。
为了让未检工作提档升位,他积极学习借鉴未检工作先进检察院的经验做法,同时通过参加比赛营造比学赶帮氛围,2015年,他参加全省未检业务竞赛,获省检察院“首届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称号。
如今,该院未检工作已成为遂宁检察一个品牌,“护苗队”的各项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群众的充分认可。
从办案能手到复合型人才
吃劲岗位上的磨炼,让陈春深爱着检察官这份职业。
他深知,作一名检察官,光办案还不够,必须扎实开展理论调研,才能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从检7年,他撰写各类专题调研、理论研究文章30余篇,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5篇,检察改革和专题调研、决策调研报告被光明日报出版社的《深化改革背景下的司法制度发展》刊发,被《四川检察》采用1篇。
作为遂宁市法学会骨干力量、遂宁检察系统复合型检察人才,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陈春甘愿继续做检察事业的追梦人。
大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大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