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下守护未来的种子
2021年1月8日,杨艳丽在四川省家庭工作表扬大会上发言受访者供图本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办案的同时也要关怀他们的成长,以女性的耐心细致,去疏导家庭矛盾,尽力修复家庭关系。”
“如果有一天你要离开未检,你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被同事问到这个问题,杨艳丽想了很久。想到一个个案件和一名名当事人,还有没做完的一项项打算和计划,她总觉得,自己还应该为此再做点什么。
成为检察官13年,杨艳丽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一种特别的缘分。2009年进入检察院,她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2020年,她作为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1年,杨艳丽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从初入职场到为人母,成长的心境也让她对未检这项事业理解更加深刻。这些年来,在案件办理和法治宣传中,在一次又一次的实践中,“应该做点什么”逐渐从问题变成信念,而答案在她心中愈发明晰。
情与法
呼吁社会持续关注留守儿童
“未成年人所遭受的侵害类型中,性侵是一种常见的类型。而其受害者,往往都是农村留守女童。”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许多案例都让杨艳丽感到痛心,而农村留守女童的问题,则引发了她的持续关注。
“受害者往往都是6至12岁的女童。”杨艳丽告诉记者,由于自身防护能力差、法治意识薄弱和缺乏监护等原因,这类孩子不仅容易遭受侵害,而且遭受侵害后也难以被发现。由于缺乏正确的干预和引导,这种侵害则可能成为孩子一生的伤痛。
法治可以做些什么?杨艳丽很清楚,留守儿童的产生有着复杂的时代发展背景,留守儿童的问题则需要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关注。检察官所应该做的,就是用法治的力量去呼吁和保障,凝聚起一种关注和保护的共识。为此,杨艳丽通过加强与省妇联沟通,起草《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为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沟通,推动出台加强校园安全的工作办法,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完善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加强与团省委沟通,制定会签文件,推动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
此外,杨艳丽还很重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作用,希望可以通过这一制度的广泛宣传应用,制止更多侵害的发生。而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则能够进一步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适宜的成长环境。杨艳丽至今记得,一次她参与“童伴计划”活动时,“童伴妈妈”们带给孩子真挚的温暖。“一个人、一个家、一条纽带”,也许家庭的温暖和陪伴是所有留守问题的终极解,而法治的意义,就是在这条道路上不断催促着人们前行。
柔与刚
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守护者
女性是天性,检察官是事业。在女性未成年人检察官这个身份之下,女性的柔与刚、法律的情和理,在杨艳丽身上达成了奇妙的和谐。
“孩子犯了罪,妈妈过去之后就一直哭,爸爸过来交流也显得很生硬。”孩子不知道怎么开口,家长不知道怎么沟通——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这样的情景常常在杨艳丽身旁上演。“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杨艳丽告诉记者,“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办案的同时也要关怀他们的成长,以女性的耐心细致,去疏导家庭矛盾,尽力修复家庭关系,以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零容忍,则是作为检察官维护法律尊严的刚强一面。“该惩处的就要惩处。”面对许多案情复杂、时间跨度长、犯罪笔数多的疑难案件,一笔一笔理清事实、固定证据的条分缕析,是对于一名检察官专业素质能力的考验。这些年来,她办理或指导办理多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犯罪等重大敏感案件,还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总结积累,撰写调研报告20余份,其中《试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司法保护》被省妇联评为省优秀妇女理论研究论文。
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正式揭牌。作为项目建设的参与者,杨艳丽觉得这是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所“种下的一颗种子”。如果参观过基地的小朋友能够留下一点印象,当遭遇侵害时,能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正确保护自己;哪一天走到冲动的边缘,能够及时收回迈出的双腿——那现在所做的一切,就皆有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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