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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委托“成都市高新区车顺通货运服务部”托运车辆

消费质量报 2022-03-08 06:51 大字

四川省消委发布2022年第1号消费警示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王钰)3月7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消委)发布2022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委托“成都市高新区车顺通货运服务部”托运车辆。

当前,物流的高效便捷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服务,家用汽车跨省托运以省时、安全的优势成为消费者运转车辆的首选模式。近日,四川省消委陆续收到多名消费者投诉“成都市高新区车顺通货运服务部”(以下简称货运部)。

今年3月2日,消费者刘某称委托该货运部将家用汽车从成都托运至深圳,协商费用为运费1800元,中途被货运部要求支付运费2574元、保险费1500元(不提供保单)、装车费400元、加固费600元,总计5074元。无独有偶,消费者景某、曾某也遇到了类似情况。

调查期间,四川省消委还发现在今年2月有消费者分别在问政四川平台、新浪微博、百度等平台投诉和发贴称委托该货托运车辆至拉萨、三亚等地时遭遇同样的套路。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四川省消委联系货运部负责人,其态度强硬地表示价格已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拒绝接受四川省消委调查。

四川省消委向货运部发出调查函,因无法联系到该货运部而被退回。经查,该货运部于2021年12月22日登记注册,登记的经营地址为成都高新区中和新兴街42号。由于接到消费者投诉,根据登记地址无法联系该货运部,此前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2年1月17日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川省消委审查消费者提供的与该货运部签订的《成都商品车辆运输协议合同》,发现运输费用均为手写,其单位“运输费/吨¥”位于上一栏且字号较小,另外在字体密集度大且字号更为细小的栏目中第4条规定:“托运的车辆运费则按照本车车型重量吨收费、不包括上门、加油、保险按百分之一收费,不提供保单,装卸肆佰、加固陆佰。”

四川省消委认为,该货运部通过电话报低价吸引消费者后,在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金额等重要信息故意以模糊不清的方式填写,误导消费者签订合同,合同的格式条款中并未对收费明细加以明显标注或提醒消费者注意,运输途中才将全部收费金额告知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消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针对该货运部拒不处理消费投诉且拒绝接受四川省消委调查、严重漠视消费者权益、短期内投诉问题突出等问题,四川省消委警示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成都市高新区车顺通货运服务部”提供服务,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车辆托运服务时应注意4点:托运车辆前,要了解货运常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找正规货运物流公司办理托运,货比三家,查信用、比口碑、比价格、比服务;填写运单要完整,字迹清楚。留意计价方式、价格明细等重要因素,不明白事项要询问清楚。运单自持联原件作为法律凭证,要保存完好;要留存协议、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维权。可以向当地物流商协会、县级以上运输管理部门、消委组织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详细报道请见消费质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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