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 审前羁押率首次下降到40%以下
1月1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2021年,全省检察院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2.79万件,同比上升21.9%。
危害国家安全
从严批捕、起诉
依法从严批捕、起诉了一批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843人,起诉涉黑恶犯罪1095人,惩治毒品犯罪,起诉7120人,依法办理走私冷链食品犯罪等涉疫案件64件。
采取“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6%,98.8%的被告人一审认罪服判。运用电子手环等非羁押措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不批捕1.89万人、不起诉1.42万人。
重点对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批捕案件、久拖不决案件等审查2.49万人(次),决定或建议不羁押8549人,全省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首次下降到40%以下。
开展知识产权检察
集中统一履职试点
持续深化川渝检察协作,四川省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管辖、鉴定资源共享等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5项协作机制,对5起跨区域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发布10件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
开展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试点,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49人,2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对污染长江干支流水体、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加强检察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411人。
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三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95人,起诉992人,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全年立案侦查74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1367人,追赃挽损1.44亿元。办理了首批“自洗钱”犯罪案件,起诉洗钱犯罪50人,同比增长61.3%。
办好群众身边案件
全力守护“五个安全”
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起诉泄露、贩卖个人信息等犯罪364人,从严打击在酒店偷拍视频等严重侵犯人格权的犯罪。守护“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68人,办理“地沟油”“问题豆芽”、未经检验检疫肉类整治等公益诉讼案件1962件。
守护“钱袋子安全”,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以诈骗罪起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1822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648人,同比增长10.5倍;起诉网络赌博犯罪1354人。守护“脚底下安全”,推动窨井盖治理,通过“问题窨井盖整治平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2025条,督促全面开展普查建档和问题井盖隐患排除。守护“头顶上安全”,依法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起诉25人。
办理信访2.7万件
刑事申诉息诉率全国第一
加强侦查监督。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42件,追加逮捕1438人,追诉漏犯2693人;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监督撤案1487件,不批准逮捕9779人,不起诉417人;对违法违规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756件。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84件,抗诉意见采纳率全国第一。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629件,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1件,采纳率均超过90%。办理信访2.7万件,刑事申诉息诉率居全国第一。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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