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补养生 谨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授课专家: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健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俏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工程师周海燕
秋冬季节,选择中药材煮食进补的消费者逐步增多。其中,归属中药材的乌头因具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等功效较受欢迎。民间常用来泡制药酒、制作药膳。但近年来,因误食含乌头碱类药物的中药材中毒事件时有发生,酿成悲剧。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记者采访到了四川省食检院专家作相关解答。
问:乌头碱类药物是什么?
答:乌头碱类药物一般指乌头碱、新乌头碱、次乌头碱,在临床医学上有镇痛、消炎、麻醉、降低血压等作用;是剧毒类生物碱,口服纯乌头碱0.2mg即可中毒、3~5mg可致死;主要存在于乌头属中药材,如川乌、草乌、附子、雪上一枝蒿等,均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
相关研究表明,经处理的硼砂溶液可作为急性和亚急性乌头碱中毒的有效保护剂,但现代医学对乌头碱中毒尚无特效药。
问:乌头碱类药物中毒事件为何层出不穷?
答:一是未科学理性认识泡酒。随着消费者养生观念的增强,具有养生、保健等功效的泡酒愈受欢迎。但由于对泡酒的认识不足,对“养生”泡酒盲目崇信。错误饮用含乌头属药材的泡酒,从而造成乌头碱类药物中毒。另外,酒可加速人体对乌头碱类药物的吸收,饮用这类泡酒的毒发时间较短,不利于及时救治。
二是未充分了解乌头属中药材。消费者可能仅仅关注到这类药材的功效,未充分了解其毒性、食用品种(生品、制品)、使用剂量、使用方法等,加之部分地区有食用草乌、附子等中药材进补的习惯,造成这类药材的滥用,则易导致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三是食用未炮制的乌头属中药材或煎煮时间过短。生川乌、生草乌等均不宜内服,如需内服应使用经过炮制减毒的制川乌、制草乌,且需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使用。另外,若食用未经炮制的生乌头属药材,极易中毒。
问:消费者日常如何预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答:若身体不适,应到医院就诊,不应盲目使用秘方、偏方制成的药酒、药膳;若需用中药材进补养生,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应避免将川乌、草乌、马钱子、水蛭、苍耳子、断肠草等毒性中药材用于泡酒、药膳或其他饮食用途。若不慎食用川乌、草乌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肢体麻木、头晕、呼吸困难、心慌、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避免延误最佳救治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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