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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有重大调整

达州新报 2021-11-26 00:33 大字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住建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满足群众养老和居住需求,四川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双2/3参与,双3/4同意"

即可破题“一户拦全栋"

在原四川省电梯增设条件中,业主同意比例为“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这意味着,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无法进行老旧小区电梯的增设,从而出现“一户拦全栋"现象。

对此,《指导意见》进行了重大修改。取消了“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将业主同意比例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指导意见》施行后,“双2/3参与,双3/4同意"业主就可以进行编制方案、申报部门审查等程序,这样就避免出现“一票拦全栋"不合理现象。

有异议怎么办?

可通过“两调一诉"来主张权利

根据《指导意见》,“双2/3参与,双3/4同意"后,业主即可启动老旧小区电梯增设工作——那么,对增设电梯有异议怎么办?

通气会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

何为“两调一诉"?上述相关负责人解释,“两调"即: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而“一诉"为: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在调解中予以优先照顾。

优化政务服务

部门审查时间缩短为5个工作日

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四川省推动老旧小区装电梯,将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除缩减审查时间外,还将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施工许可。同时,根据《指导意见》,四川还将明确要求各地推进“一窗式"受理、审批、办结,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审批便捷、监管到位、服务更优。(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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