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文清与“泸川古名州”
董洪良 ◎川江都市报记者 汤骏
景泰四年(1453年)薛瑄职务有调动,“秋九月,调北京大理寺卿”。虽然有调动,但自景泰二年(1451年)冬十二月后,至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前,薛瑄一直官居大理寺卿。而他在诗作《太常许卿送菜戏简十首》其四中自称“白发青袍老寺丞”,也与《薛文清公年谱》中所载年岁及升迁形成书证,可以隐晦地确定“敕如四川、云南督饷”,留下了景泰二年(1451年)“冬十二月”这个较为明显的时间节点。
代宗景泰元年庚午(1450年),是年六十二岁的薛瑄在闰正月的二十四日,被诏命派往四川、云南督运军饷于贵州,《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八“废帝郧戾王”附录第六中说得明白无误。二月初九,离北京,赴四川、贵州,薛瑄于贵州出榜劝谕舍余商民。《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九废帝郧戾王附录第七》中记载:“凡有能出银百两以助军储者,旌表;二百两者,给冠带。以米谷折纳者。”至九月十九日,“户部奏:先因贵州剿贼遣礼部侍郎王一宁、本部主事卢彬、大理寺右寺丞薛瑄,分往湖广、四川、云南攒运粮饷。”《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六废帝郧戾王附录第十四》详加补充和载明。薛瑄在《再与李太亨书》云:“十月初七日,又蒙恩命,摧官大理。供职以来,无毫发报答。抑衰迈老丑,强颜班行,有愧古人出处之义多矣。方将上章恳返初服,曾未遂所图,复有川蜀滇南督馈之行。于今年二月初九日,奔驰上道。”(见《薛瑄全集·文集》卷十二)。而《薛文清公年谱》提及的李匡,字存翼,黄岩县人;年二十一,领乡荐。明年,会试赐进士第,始授太常博士。景泰元年,以军功升左佥都御史,巡抚四川领军剿贼,在明天启刻本的《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五十四》有记载。后来,薛瑄分别作《与李匡都御史书》《答李都御史书》《与李都御史书》数文。
不过,以盛产美酒闻名的泸州城,给薛瑄留下印象的首先不是美酒,而是盛夏时节的酷暑和炎热,一下就令薛瑄这位大理寺右丞“偶感暑虐,寒热大作”,直到数日后才稍稍好转和病愈——可见,泸州的天气让薛瑄“中暑”了!
而在泸州,薛瑄作了短暂的休憩,小住了一段时间。他品尝美酒,游山玩水,忙里偷得半生闲。为什么可以这样认为呢?品读其诗,即解其味,自然可以通透明了。
“持节南来几日留,纳溪小县纳溪头。
市衢寥落人何少,宪府荒凉景自幽。
六诏云山随地远,三巴烟水接天流。
只今溪洞有多梗,五月南征忆武侯。”
此诗作为《纳溪》,见于清代嘉庆版《四川通志》之中。诗作一开篇,诗人便明确说到时“持节南来”,因为此次来川滇、贵州乃皇命在身,“敕如四川、云南”,是以大理寺右寺丞这一朝廷命官的身份而来,并非一些前辈学者所言“疑是伴同他在蜀中做官的父亲巡按纳溪。”之所以如此讲,尚有《泛川江有感》一诗可以作证:“双亲未老我童年,曾泛岷江六月船。今日重来泛江水,我衰亲没泪潸然。”而他所撰的《忆昔行》又是另一个佐证。既然是朝廷“敕如”,执行的便是皇帝的诏令,故而所持的“诏命”便是“持节”,以为公函、凭信。
在诗人的眼中,纳溪之所以是“小县”,实乃纳溪县原本为“纳溪寨”,其县城在永宁河与大江汇口处,辖地相对较小,幅员较少。据《永乐大典》卷二千二百一十七记载,南宋理宗绍定五年(1232年)时,才由“泸州安抚使杨汝明以蛮出入无常,升寨为县”,因此,薛瑄诗中所言倒也是实情,“市衢寥落人何少,宪府荒凉景自幽”。至于诗中说到的“六诏”,是唐代西南诸夷、乌蛮六部的总称,指的是云南;“三巴”指的是巴、巴东和巴西三郡,东汉末年刘璋分巴郡为永宁、固陵、巴郡,后又合称为“三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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