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 2/3 参与、双 3/4 同意”即可启动
破解“一户拦全栋”,四川出台“老楼装新梯”新规
●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明海)“老楼装新梯”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户拦全栋”现象,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满足群众养老和居住需求?11月19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四川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满足“双2/3参与、双3/4同意”条件后,业主即可启动电梯增设。《指导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层和低层住户难以达成一致是最大难点。在原四川省电梯增设条件中,业主同意比例为:“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这意味着,只要有一户不同意,就无法进行老旧小区电梯的增设,出现“一户拦全栋”现象。
对此,《指导意见》进行了重大修改。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取消“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将业主同意比例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这样的调整,对于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施行后,“双2/3参与、双3/4同意”业主就可以进行编制方案、申报部门审查等程序。“双2/3参与、双3/4同意”将推动电梯增设,那么对此有异议怎么办,这部分利益相关人的权益如何救济?“既有住宅进行电梯增设,确实可能会因为采光、通风等情况影响部分业主利益。”通气会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参照各地好的做法,结合四川省实际,《指导意见》特别明确: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
“两调”即: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一诉”为: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指导意见》同时还提出: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在调解中予以优先照顾。
“老楼装新梯”中,政务服务和后期管理维护如何跟上?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四川省推动老旧小区装电梯,将部门审查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同时,将进一步强化电梯制造企业责任,强化电梯增设后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安全监管,保障电梯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014年以来,四川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启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增设电梯3710部,惠及4万余户家庭。从2016年起,四川省开始实行电梯增设省级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截至目前,共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9亿元,平均每部电梯8万元至15万元。通气会还透露,《指导意见》出台后,省住建厅将继续聚焦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难题,指导各地开展摸底排查、制定配套资金补助办法、电梯增设办事流程等相关示范文本,力争“十四五”城镇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完成3万部以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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