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余江龙2021年4月29日驾驶川J7087D号轿车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机关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当事人余江龙拒绝领取、未提供有效联系住址等原因无法直接送达《催告书》川遂交运综执催〔2021〕156号,现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10月12日
新闻推荐
关于塘汛一环路(绵三路以东)改造工程实行延长相关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塘汛一环路(绵三路以东)改造工程施工,需对塘汛北街、塘汛南街、塘汛东路进行分段全封闭施工。为保证塘汛一环路(绵三路以东...
四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四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