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5项重点工作落实新修订的“两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今日起施行,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两法”座谈会上明确,检察机关要切实把“两法”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则落实到工作中。
据悉,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主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承办。会议围绕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两法”,分析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两法”的检察举措。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全国省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中央部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四川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省21个市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主持。
针对近年来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突出,以及涉网新型犯罪上升较快、低龄恶性犯罪时有发生等情况,童建明要求检察机关以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力度;以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为基础,推动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
特别致谢
●王大泉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宋丹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
●毛建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
●王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
●全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
●陈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陈怡璇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
●宋英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
●苑宁宁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郑宁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
●佟丽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郗培植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两法”实施对未检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5月28日,童建明在会议上指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被誉为未成年人保护“小宪法”;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了分级预防、教育矫治机制,对于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他强调,“两法”将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创新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和支持起诉等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责,进一步拓展了检察机关履职范围和方式、完善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
“这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也对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童建明表示。他提出,要以实施“两法”为契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措施更加精准、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更加有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更加深化、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成效更加凸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
童建明要求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要以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力度;二要以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为基础,推动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三要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抓手,实现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四要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和制度建设;五要以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引领,创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工作之一
“近年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突出。”童建明指出,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条款,专门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一次询问机制等作出规定,提出更具体要求。
对此,童建明要求,检察机关以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重点,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力度。要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依法从严追诉;严格控制此类犯罪认罪认罚后的从宽幅度,防止量刑偏轻。同时,要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护,会同、促进公安机关用好“一站式”办案场所。还要从心理干预、身体治疗到生活安置等方面,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
此外,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总体趋于稳定。“但涉网新型犯罪上升较快、低龄恶性犯罪时有发生,需引起高度重视。近三年来,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保持在3%-4%之间,教育改造效果还有提升空间。”童建明介绍,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为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确立了更加明确的法律原则。
基于此,童建明提出检察机关另一项重点工作为,以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为基础,推动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要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该严的必须严,该宽的宽到位;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妥善办理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大力提升帮教工作的精准度,推动适用专门教育矫治措施。”
童建明还强调,要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是否报告”必查机制。在办案中发现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和人员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责任的,有关部门要追究其违纪违法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未检工作重在预防
据悉,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起步于1986年。童建明在会上公布了一组数据: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2018年至2020年,共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8.4万人,起诉11.6万人;不批捕4.7万人,不起诉2.8万人,附条件不起诉2.6万人。坚持双向保护,既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又切实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万人,起诉17.1万人;推动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1029个;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6043件。稳步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1121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335件。
同时,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四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开展法治巡讲9.7万次,覆盖10.8万所学校和8050万名师生。
与此同时,童建明也指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仍有不少短板,如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基层未检力量薄弱,“专人不专”较为普遍;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程度不高等。
“新时代未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要把质量和效果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把工作做得更加到位、精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指出,下一步,未检工作要做“精装修”,精准帮教、精准救助、公益诉讼要精准等;同时,要狠抓落实,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的主导责任,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导向,充分注重创新推广工作机制。
“未检工作重在预防”,史卫忠强调,未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不是“办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人”,而是要源头预防,通过办案发现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会上,四川、上海、浙江、江苏、福建、重庆、云南、广西、河南等省级检察院进行了交流发言。
浙江
2018年至2020年,共办理涉未刑事立案监督案件693件,审判监督案件59件,监护干预案件217件,公益诉讼案件257件,家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5件。三年来,全省共落实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12465人,心理疏导9417人次,为587人申请司法救助金630余万元。
江苏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检公益诉讼案件53件,2020年179件,2021年1-5月份办理了145件。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先后针对校园周边培训机构、零售、餐饮、娱乐场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2份,督促职能部门对249家违规商户进行处罚。
重庆
三年来,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500多件;一体办理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案件309件,办理撤销或变更监护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6件126人,公益诉讼立案145件,推动对10003户侵害众多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
广西
全区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机构7个,检察机关牵头签订涉及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文件153份,建立观护基地31个。设独立未检机构的检察院从2019年15个增长到22个;目前有9个市级检察院、42个基层检察院有专门从事未检工作的人员。
云南
去年以来,省检察院共受理督导重大敏感涉未案件290件,其中涉毒案件11件,涉黑恶案件3件。2020年,全省未检部门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06人变更强制措施;对看守所未成年犯监管活动发出纠违通知书69份并获得整改回复。
采写/新京报记者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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