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被处以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逐年减少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在“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将实施之际,昨(26)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全省法院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2017年以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676件,刑事处罚8119人,占全省同期给予刑事处罚罪犯总数的2.78%。
“从处刑情况看,被处以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逐年减少。”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介绍,全省未成年被告人被给予刑事处罚的人数从2017年的2370人,逐年下降至2020 年的 1501 人,近 3 年减少近40%,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从犯罪类型看,未成年人犯罪排位前五的罪名依次为盗窃、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仅盗窃和抢劫人数,已近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一半。从犯罪主体看,低学历、无业人员比例高,女性犯罪相对低发。从犯罪形态看,共同犯罪比例较高。从犯罪诱因看,网络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应引起重视。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猥亵、拐卖、拐骗儿童等犯罪案件945件。值得社会高度关注的是,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递增态势,呈现“熟人”作案、惯犯居多、后果严重等特点。全省法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不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重刑率不断攀升。
此外,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了大量的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仅民事案件达34000余件,其中抚养纠纷32161件、探望权纠纷963件、监护权纠纷211件、收养关系纠纷54件。在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引入社会观护工作机制,为法院裁判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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