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今日四川> 正文

四川出台医养结合实施意见 应对“轻度老龄化” 将持续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

成都商报 2021-05-18 02:07 大字

5月17日上午,国家统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4月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在回应记者关于最新人口数据的提问时表示,这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是18.7%,说明目前中国仍然处于轻度老龄化阶段。

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减轻老年人就医负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医疗保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性购买作用,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助力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增进民生福祉。

●完善医疗保障涉老政策方面

针对老年群体易发多发病种和实际需要,《意见》提出要逐步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在已经纳入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的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全部纳入用药保障范围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将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纳入用药保障范围。同时,推动老年性疾病常见用药纳入国家和省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并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医疗服务项目,适时动态调整相关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对于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开展的住院服务

《意见》提出相关医疗机构提供的住院安宁疗护、家庭病床服务将实行按床日付费,并可实行患者与医疗机构直接按比例分担。床日费用标准以前三年的医疗费用为基础,并考虑相关增长因素来确定。针对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开展的门诊服务,可以结合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

●针对“数字鸿沟”

《意见》要求“一站式”服务和“线上线下融合”相结合,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通过实施医疗保障网格化管理工程,推进乡镇设立医疗保障经办窗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通过加强经办机构涉老化改造,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积极引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

同时,对部分高频医保服务项目实行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推进门诊特殊疾病及城乡居民“两病”患者认定下沉医疗机构办理。在此基础上,《意见》提出探索定点药店提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加强与卫健部门合作,完善协议管理考核机制,支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异地就医扩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提升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到2022年,从待遇保障、经办服务、医保支付、监督管理、就医结算等方面,推动医疗保障与医养结合融合发展,医疗保障促进医养结合初见成效。到2025年,医疗保障促进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更加完善,经办服务优化便捷,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面,基本形成适应四川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王培哲

新闻推荐

胃癌要不要手术治疗

□四川省绵阳创伤骨科医院田会宁消化系统疾病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尤其是近年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患上消化疾病的概率逐渐...

四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四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