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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却非公立别拿“历史遗留”来挡箭

济南时报 2020-12-01 14:02 大字

“带着‘人民医院’四个字,却不是公立医院。”据报道,在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多家“人民医院”是私立医院。此外,全国有多家“人民医院”是非公立医院,而有“人民”二字,往往会让大众误以为是公立医院。(11月30日《健康时报》)

在一般人的认识和印象里,“人民医院”就是公立医院。因此,一旦发现“人民医院”是私立医院,患者难免有被误导甚至被忽悠之感。

当然,这并非是对私立医院的否定。作为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民营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不同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并为全社会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鼓励政策。此外,医院的性质与其服务态度、医疗水平等也没有必然联系,带着有色眼镜看待民营医院不是客观态度。

然而即使如此,非公立医院冠以“人民”二字依旧行不通。原国家卫生部、卫计委在相关通知和批复中明确指出,根据相关规定,“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因此,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及“××市”等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换言之,非公立医院叫“人民医院”首先违规。从实际看,“人民医院”非公立现象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当初医院改制后没有修改单位名称,但“历史遗留问题”不是违规使用机构名称的挡箭牌。此前,作为民营医院的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第一人民医院擅用“人民”二字曾引起讨论,目前相关部门已责令整改。

非公立医院使用“人民”二字引发的乱象值得警惕。据报道,当被问及医院是否为公立时,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前台医护人员支支吾吾不能回答,许昌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第三人民医院则回答称,“你问这个干什么,这个不方便回答。”而四川成都锦江区人民医院明确地告诉患者,“我们是公立医院”。其实,这些医院均为非公立医院,但都有意无意地回避乃至否认民营性质。凡此种种,均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

民营医院要发展壮大,首先应找准定位,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充分利用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办医的有利政策,提高自身的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多层次、个性化就医需求,与公立医院形成错位竞争。一味抱着“人民医院”的牌子不放,企图“浑水摸鱼”,恐怕是“下下策”。

合规是底线,越线则是最大的风险。鉴于全国有多家“人民医院”为非公立医院的情况,有必要在全国开展一次大排查,别让历史遗留问题永远“遗留”下去。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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