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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今年实现省市两级工商联 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机构全覆盖

四川经济日报 2020-09-18 06:38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黄晓庆)9月17日,四川省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工商联在今年年底前实现省、市两级工商联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机构全覆盖。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法律维权服务机构。各市(州)工商联负责指导帮助辖区所属县(市、区)工商联和所属商(协)会法律维权服务机构的组建工作。对于已建立工作机构的要按照“横向抓联动、纵向抓深入”要求,进一步加强参与立法协商、完善机构职能、拓展服务领域、多元化解纠纷,提高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的协调处置实效。还没有建立工作机构的要按照“组建抓落实、运行保规范”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机构组建,落实专(兼)职人员,做到法律维权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诉求有人接、纠纷有人调。各直属商(协)会和异地商会要坚持“能建则建”和“商事纠纷商人解”原则,重点以组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商会调解工作站)为主,积极为会员企业商事纠纷开展沟通、协调服务。

要完善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流程。各市(州)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机构要坚持依法依规,尊重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自主决定权。要制定完善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职能,公开诉求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强化事项跟踪落实,做好台账档案管理,确保各项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适时开展诉求办理情况回访工作,了解企业满意度,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同时,紧扣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焦点,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及时反映民营企业呼声,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要优化法律维权服务协调机制。各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与同级党委统战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管、人社等单位的常态化与长效性沟通联系、诉求转送、分析研判、协调合作等工作机制,畅通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绿色通道”。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专业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机构专业资源力量,拓展服务领域,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推动对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的最大范围覆盖。加强与外省(市)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机构的沟通合作,提升跨区域等重大案件协调处理能力。积极拓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板块,推动民营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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