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本月“火热上线”
随着8月到来,一大波与老百姓健康生命相关的新规定将实施。小编为你梳理了这些新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92种药品调出《药品目录》不再报销
去年8月,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印发相关通知,规定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要优先调出支付范围。随后,国家医保局进一步明确了药品消化进度安排、重点监控范围品种调出时间等要求。
2020年7月1日起,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转化糖电解质注射剂等6种药品调出《药品目录》;8月1日起度米芬含片等92种药品调出《药品目录》;2021年8月1日起,铝镁匹林片(II)等44种药品调出《药品目录》。
国内首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地方标准将在四川实施
由四川省民政厅编制的四川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规范》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机构、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确定了机构性质、机构分类、机构人员构成等具体内容。规范了服务项目、服务流程、质量控制等具体标准。
明确了政府、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家庭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管理中各自的作用和责任。为科学、有序、规范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夯实了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
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设区的地市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区域医联体建设规划,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
医护电子证照将于明日启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公布了《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决定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工作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
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银保监会新规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报
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细则》规定,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等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结算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进行举报。举报应采用实名举报方式。举报奖励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地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快速、高效地处理举报事项,为举报人保密的原则。(广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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