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补偿 免费培训 四川分类引导“野味”繁育场所退出转产
本报讯 (记者 杨诚波)省政府办公厅20日转发省林草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进一步摸清底数、逐户排查分析基础上,按照“全面禁食、分类管理,科学引导、有序退出”原则,分类引导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退出或转产。
通知指出,要科学分类处置,稳妥做好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退出工作,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四川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方案》,补偿种类包括王锦蛇、眼镜蛇、水律蛇等蛇类,竹鼠、豪猪、果子狸、麂子、鸿(灰)雁、蓝孔雀、竹鸡、白骨顶、红骨顶、斑鸠等种(类)。补偿标准综合考虑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成本、养殖模式等因素,并参考邻近省份补偿标准,确定四川省退出补偿指导标准。
通知强调,要坚持综合施策,帮扶退出人工繁育主体转产转业。各地要对退出转产失业人员免费开展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并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在尊重转产失业人员意愿的基础上,可优先安排从事生态护林(草)员等公益岗位工作。各地要对受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一户一策”重点帮扶,优先安排到扶贫龙头企业等就业。符合条件的,优先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借用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等。同时,充分评估退出补偿、动物处置等工作可能带来的环境卫生等社会风险,密切关注从业人员的困难和诉求,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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