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四川朴康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股东吴育贵、监事覃旭、四川朴康实业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代表70%表决权的股东,于2020年7月3日向执行董事吴育贵邮寄《提议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四川朴康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函》,并于2020年7月5日将该函件刊登于《绵阳日报》。但执行董事吴育贵不履行职责。本人又于2020年7月11日向监事覃旭邮寄《提议监事召集并主持四川朴康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函》,并于2020年7月12日将该函件刊登于《绵阳日报》。但监事覃旭仍然不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同时根据《四川朴康实业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的规定,在执行董
事吴育贵、监事覃旭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临时会议职责的情况下,本人作为代表70%表决权的股东,有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
本人作为代表70%表决权的股东,现将召开四川朴康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至2020年8月5日中午12时。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80-9号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坐电梯上六楼)
三、会议主持人:杨文玉。
四、参会人员:全体股东(即股东吴育贵、股东杨文玉)或者受股东委托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代理人
五、列席人员:
下列人员可以列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杨文玉的实际出资人陈彬,监事覃旭、拟任监事李恒、为本次股东会提供服务的有关工作人员。
六、会议议题:
本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对以下议题进行审议:
(一)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免去吴育贵执行董事职务,选举杨文玉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育贵变更为杨文玉。
(二)选举和更换监事:免去覃旭监事职务,选举李恒为监事。
(三)变更股东认缴出资的实缴期限:由2017年6月10日变更为2023年6月10日。
(四)原执行董事向新当选执行董事移交公司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U盾、银行密码、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
(五)修改公司章程:根据本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对以上事项的决议对本人与吴育贵两名股东于2014年6月10日签署的《四川朴康实业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七、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1.股东参加现场会议。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八、会议登记办法
1.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
人于即日起至2020年8月5日上午9:00时之前与会议联系人联系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短信/邮件亦可办理)。请各股东于2020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准时参加会议,若于2020年8月5日上午10时未到达会场,视为未出席股东会,并视为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放弃本次股东会表决权。
2.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未出席会议、又未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的,视为放弃本次股东会表决权。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九、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高建蓉
联系电话:13696265930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80-9号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坐电梯上六楼)。
请届时按时参加,特此通知。
四川朴康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
股东会临时会议召集人:杨文玉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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