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限今年中小微企业可享受11个月免征政策
我省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限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再有新政策。
7月1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今年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11个月免征政策,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享受5个月的减半征收政策。预计全年将减免三项社保费486亿元,进一步增加减免261亿元。
“减负的力度、减负的效果都将是空前的,相信能进一步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省人社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6月底
累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25亿元
自2020年2月起,我省开始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目前,成效明显。
从数据上看,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225亿元,其中大型企业24亿元、中小微企业195亿元、社会组织2亿元、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4亿元,“政策效应明显,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社会反响良好。”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实施减免政策同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缓缴、延缴社会保险费,进一步减轻困难企业经营压力。今年2月到6月,全省累计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3亿元,延期申报缴费达29亿元。
除“减、免、缓、延”外,在疫情前已执行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两项政策继续执行,并进一步加大了支持力度。今年上半年,通过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175亿元,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8亿元。
中小微企业
减免社保费占整体的86%以上
以“减、免”为主,“延、缓”为辅,“降、补”并举的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组合拳,为企业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帮助纾解了资金压力。其中,2月到6月,全省落实各项社保支持政策直接减负金额已达428亿元。
同时,全省各类企业以及社会组织、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都能受惠于社保支持政策。经统计,全省受惠的各类市场主体达46万余户。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9%以上,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但抗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阶段性减免政策重点针对中小微企业,给予了更大的支持力度。其中,2月到6月为全省中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已占到全部减免社保费的86%以上。
减免期限延长
预计全年减免三项社保费486亿元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缴费负担,6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具体安排。
在我省,根据《通知》,免征全省各类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今年6月延长执行至12月底;减半征收全省各类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今年4月延长执行至6月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今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后,今年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11个月免征政策,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享受5个月的减半征收政策。预计全年将减免三项社保费486亿元,进一步增加减免261亿元。减负的力度、减负的效果都将是空前的,相信能够进一步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这次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充分考虑了我省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的结余情况。“从全省总体的基金支撑能力看,延长减免政策实施期限后能够保证制度的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杜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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