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市州试点消防员参与监督执法
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本报讯(记者 陈松)近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四川省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在部分市州开展消防行政执法资格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成都、泸州、德阳、眉山和凉山等5个市州启动消防行政执法资格试点工作,并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消防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这个由省消防救援总队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通知》,是全国首个正式出台的关于解决消防员执法资格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为消防员参与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也是四川省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有力举措。
四川省每年以约占全国4%的消防力量承担约占全国12%的防火、灭火以及抢险救援任务,属于全国消防救援队伍任务最繁重的省份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火灾诱发因素不断增多,四川省火灾防控压力变得愈加突出。消防救援队伍面临执法人员设置现状与所承担的执法工作任务严重不相适应的问题。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消防员具备了执法主体身份。让消防员参与监督执法是缓解现阶段消防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的有效途径。据悉,在考试内容和程序审核方面,《通知》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用法律知识部分由省司法厅或各市州司法部门负责,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负责实施,消防救援机构和司法部门将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申领取证消防员属于申领对象、符合申领条件。在培训考试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为契机,强化对拟持证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参与监督执法消防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实现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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