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将于6月30日结束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将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且不满足豁免条件的纳税人,须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完成申报,确保及时获得退税,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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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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