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四川省中高等教育最新资助政策解读
本报讯 为切实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初中、高中毕业生后顾之忧,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备考,日前,本报邀请市学校后勤管理与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徐志宏,对四川省中高等教育最新资助政策进行了解读。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9+3”学生全部纳入享受范围。
3.免学费。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学费,民办学校学生参照减免。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特别资助。每生每学期享受500元生活补助。
5.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及教科书费。免除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民办普通高中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标准给予等额补助。
3.非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免除非民族自治地方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民办普通高中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标准减免学费。全省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
4.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下同)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奖励标准每生每年博士3万元、硕士2万元、本专科生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33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和全国全日制在校生20%左右的资助比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预科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博士13000元、硕士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博士奖励面为70%,分每生每年12000元、10000元、8000元三档;全日制硕士奖励面为40%,分每生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档。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四川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四川户籍大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在就读大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预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7.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应征入伍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按“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标准,为四川省特困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
9.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校内外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其学习和生活条件。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2元人民币。
10.校内资助。
(本报记者 陈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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