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档案馆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通告
一、征集范围
(一)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档案资料
1.反映四川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各类档案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四川党组织及领导下的革命武装、群众团体进行革命斗争的档案资料。
3.反映四川各历史时期各职能机构的档案资料。
4.反映各历史时期四川地域地貌、风土人情、民俗民风、民族宗教、百姓生活、人口迁徙、名胜古迹、特色文化、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等情况的档案资料。
5.反映各历史时期四川工业、农业、商业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
(二)名人档案资料
1.反映各历史时期在四川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或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档案资料。
2.单位或个人保存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四川活动期间的讲话、题词、录音、录像、照片等各种档案资料。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1.四川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工作所形成的档案资料,如一线医护工作者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等,卫生、防疫、教育、公安、交通、环保、物流等行业,以及城市、农村、街道、社区、志愿者等组织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等档案资料。
2.四川全力以赴支援湖北武汉等地抗击疫情的情况,包括个人、团队的感人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等。
3.四川广大市民群众、单位企业及社会机构等共克时艰、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4.与抗击疫情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书法作品、绘画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影视作品等。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的文字、组图、网页、音视频资料等。
6.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工作证、车辆通行证、小区进出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旗帜、宣传品等实物。
征集档案资料的种类主要包括:文书、手稿、信函、日记、笔记、图籍、志书、家谱、书画作品、票证、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二、征集形式
档案资料的征集采取捐赠、寄存、代为保管、收购、复制等形式。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情况颁发收藏证书。对特别有价值的档案资料,给予捐赠者一定奖励。
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三、联系方式
持有上述档案资料的个人或组织,可以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馆联系。
联系部门:四川省档案馆接收征集处
联系地址:成都市花牌坊街191号
邮政编码:61003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 翔:028-87665444 Email:837259705@qq.com
赵 婷:028-89642232 Email:496255341@qq.com
新闻推荐
2025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将突破70%到2025年,四川省将创建“五良”(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融合全程机械化农业...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