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泸南中学学习贯彻《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在校学生和教职工食品安全,5月15日,泸南中学召开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学习《办法》28条,并对食堂开学以来工作进行自查整改。
会上,校长张建军就如何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办法》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及管理人员职责。二是加强宣传学习。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对《办法》的学习,学懂弄通,学以致用,清楚学校食品安全做什么,怎么做。三是抓好贯彻落实。针对《办法》每项规定,对照检查学校食堂,出现问题及时整改。
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张燕就《办法》28条内容进行了解读,重点围绕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信息公示、禁止性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深入解读,既普及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新要求,也给全体参会人员敲响了警钟。
学校后勤主任隆雪松总结了开学以来食堂工作情况,肯定了食堂总体运行情况较好,员工认真履职,操作规范,服务态度好。对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要求,要严把从业人员卫生关、食品原料采购关、加工操作关、餐具消毒保洁关等,及时排除隐患,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最后,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张伟强调,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虽然泸南中学食堂建设受到了师生、家长、上级、社会的肯定和好评,但食品安全管理绝不能掉以轻心。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据介绍,接下来,泸南中学将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水平和效能,带动学校后勤服务品质全面提升,确保广大师生吃上放心食品、健康食品、安全食品,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生活环境。
徐建 川江都市报记者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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