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
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授课老师: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余晓琴
近年来,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碰到不少问题,其原因在于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食品分类规范,不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用标准又对应不同的分类系统,如再加之SC分类系统、抽检监测分类等,可能在原料筛选、生产使用、合格判定等方面产生或多或少的困惑。为更好地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建立了一套涵盖16个食品类别的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特点划分食物类别,主要以食品原料为基础,结合加工工艺进行划分,同时,以食品行业分类标准或食品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参考。
本分类系统包含了最大可能完整的食物类别,包括那些不允许使用添加剂的食物品种。考虑到今后食品中添加剂使用的管理,某些目前我国尚不普遍食用的食物品种,参照GSFA《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也被列入本系统。
食品分类采用分级系统,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一个大类时,则允许其可应用于该大类下的所有亚类(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样,允许一种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个亚类时,也就意味其次亚类食品亦可使用。
绿色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如某产品声称为绿色食品,其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NY/T392-2013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餐饮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论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都必须符合GB2760-2014的规定。餐饮环节加工制作的食品如能按照GB2760-2014食品分类原则明确食品归属类别的,要按照标准相应食品类别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如饮料、熟肉制品等。但应注意餐饮环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的规定。
保健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GB2760-2014食品分类系统中未单独规定保健食品类别,但GB16740-2014中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是指产品具有普通食品通常形态和食用量的保健食品,如饮料、发酵乳等,可参照相应规定执行。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
记者王钰
新闻推荐
李郁和刘波是来自武汉的摄影师组合,他们花了10年时间,用72张摆拍作品,拍下了最“现实又魔幻”的武汉。《灶上一壶水惊动消防...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