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六个实质化” 为治蜀兴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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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嘉宾
省人大代表、四川融通清算事务所董事长 官忠全
省人大代表、乐山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柏杨环卫所所长 李 艳
省人大代表、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曾文忠
省政协委员、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 俊
□本报记者 刘春华
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从服务大局、诉源治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庭审、文化建设等6个方面,狠抓工作实质化,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法院派出8.29万人次干警,积极参与一线联防联控。
“六个实质化”如何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又是如何提升社会诚信度,彰显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邀请来民营企业、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基层单位的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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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4.12万件,涉案金额1261.91亿元,当好民营经济发展“护航员”。严格区分经济违法与犯罪,依法宣告魏兴华等6名民营企业经营者无罪,让企业安心谋发展。
解读
官忠全: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去年全省法院做了很多工作。司法治理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一个快速、公正且属于可负担范围内的司法服务长效机制,是民营经济发展和投资者最为看重的司法环境要素之一。建议省法院坚持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融入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同时,探索建立白皮书、建设审判信息公开平台等制度,将营商环境司法治理工作情况向社会发布,增强工作透明度和获得感。
罗俊:魏兴华案无罪判决,是全省法院系统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的体现,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对定罪依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氛围,让企业家放心投资放心经营。
关键词:司法保障青少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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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校园霸凌、校园贷、校闹等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正常教学秩序。文铭伙同他人欺凌在校学生、强迫幼女卖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解读
曾文忠:法院严惩校园霸凌、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是司法保障青少年权益的有力举措。对校园霸凌,我曾做过专门调研,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学校和家庭对孩子在监管方面的缺位和疏忽,都是出现校园霸凌的原因。而校园贷的受害学生,有些确实是因为生活困难去借款,有些则是超出自己的消费能力过度消费去借贷。建议高校对学生加大校园贷危害的宣传,学生要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如果确实生活困难可以通过助学贷款或勤工俭学的渠道获得帮助。
罗俊:对于校园欺凌,除依法打击之外,家庭、学校要形成联动机制。在家里父母要充分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学校则要建立定期家访制度、畅通揭发欺凌事件的渠道,重视对学生的仁爱教育。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法院除履行审判职能外,还可以用生动的司法案例,对在校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在防范校园贷的危害方面,人民法院可以同高校建立校园贷危机干预的联络机制。同时,充分通过个案中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态度,指引人们的行为。
关键词:助推美丽四川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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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5741件。与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建立污染环境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泸州等7个中院共建沱江流域审判协作机制,合力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解读
曾文忠:沱江是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是四川重要河流之一,也是全省水污染最为突出的流域,是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泸州等7个中院共建沱江流域审判协作机制,打破了沱江流域法院的区域壁垒、各自为政的办案格局,形成沱江流域审执一体化司法大保护的格局。通过审判协作机制,将进一步统一环境资源案件的裁判尺度和裁判标准,形成区域一体化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体系,提升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能力,实现对沱江及沿岸生态环境的一体化保护。
罗俊:联席会议制度和流域审判协作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整合有利于环境资源诉讼案件审理的线索、证据等诉讼资源,共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齐抓共管的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共同保障四川绽放独特的自然生态之美。去年全省法院审理235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建议进一步加大四川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推进生态损害赔偿诉讼进程,推动生态赔偿基金管理。同时进一步提升环资类案件的审判水平,打造一支专业的环资类案件审判队伍,积极寻求外部技术专家的参与和协助。进一步落实恢复性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加强审判和执行协同,确保司法保护成果有效到位。
关键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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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迅速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派出干警8.29万人次参与卡点值守、入户排查、隔离服务等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全省法院妥善审理劳动争议、融资借贷、破产重整等案件2.72万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解读
李艳:我来自基层。疫情防控期间,我身边就有很多法院干警,他们和我们一起并肩战斗,协助社区管控人员和车辆、监测体温、办理出入证,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彰显了为民初心。
罗俊:在疫情防控形势最为严峻的时期,法院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企业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合理认定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的报酬待遇,审慎处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稳定了企业用工,为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依法审理融资借贷案件,着力维系中小微企业存续及发展,在为引导民间资本流向疫情防控等实体经济或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方面提供了重要的裁判、评价、指引功能。依法审理破产重整案件,清理“僵尸”企业,盘活原先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的破产企业,推动有市场潜力的资不抵债企业重生,以司法力量助力四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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