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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污水治理不搞“一刀切”

四川农村日报 2020-04-29 06:3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敏) 农村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一场硬仗。4 月 28 日上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就四川省近期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排放标准》)和《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以下简称《三推方案》,进行通报和解读。

记者了解到,《排放标准》为四川省首次针对农村地区制订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推方案》则明确了2020年至2022年底梯次推进任务目标,二者相辅相成,构建了一套完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也为四川省下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盘“大棋”,划下了“硬杠杠”、敲定了“作战图”。

据最新水环境质量通报显示,2020年一季度四川省重要河流及主要干流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相关要求,但要保持长期稳定达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必不可少。

“《排放标准》的制订和《三推方案》的出台,为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打下了坚实基础,对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排放标准》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限制,《三推方案》回答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怎么治,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机制支撑。

不仅如此,《排放标准》和《三推方案》统一了技术要求,规范了建设标准,完善了监管体系,正好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技术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具体来看,《排放标准》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究竟应处理到何种程度。《排放标准》选取了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7项控制指标,其中动植物油仅针对含提供餐饮服务农村旅游项目的设施。而《三推方案》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怎么治给出答案,并明确了到2020年、2021年、2022年底,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比例分别达到50%、60%和65%以上。

会上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划下了总基调——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

四川省排放标准,同样是宽严相济,合理降低了“三州”地区治理目标,适当提高了成都、攀枝花、德阳、绵阳等地的治理目标;同时纵向衔接了四川省近年来出台的《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等文件。

会上还要求,接下来各县(市、区)要在今年6月前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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