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执行一起建设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刘璐 吴杰 记者 吴显云)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11月15日,四川领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域公司)与四川博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邦公司)签订《幕墙工程施工合同》,领域公司按协议约定履行完义务后,博邦公司未按约支付完全部工程价款和保证金。经二审生效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领域公司工程款143.25万元,退还保证金12.5万元。案件由区法院于3月16日立案强制执行。
3月27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月30日,被执行人博邦公司将12.5万元保证金退还,并承诺一收到领域公司工程款税票就会立即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4月2日,法院依据申请人领域公司的申请,解除了对博邦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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