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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广元日报 2020-04-06 00: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霞)记者昨日获悉,市税务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疫中,积极对接企业涉税需求,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心全力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认真抓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精准落实优惠政策,纾解复工复产压力。精准落实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鼓励公益捐赠和支持复工复产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编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支持政策和办税服务措施汇编》,主动对接列入《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中涉及广元市的9户企业,以温馨提示的方式精准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

严格执行“免征疫情期间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截至目前,排查筛选符合享受车船税免税政策的医疗卫生机构166家、物流企业4家,预计免车船税30.7万元。

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具体实施方案,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的通告》,充分释放疫情防控政策效应。

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对在3月份申报征收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目前申请延期申报113户次,办理延期缴纳税款16户次共计79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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