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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法律知识问答 企业复工 职工未及时返岗如何处理

绵阳晚报 2020-03-02 10:29 大字

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哪些行业需要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

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四川省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营业。

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四川省部分企业延期复工,如何确定延迟复工期间?

答: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除必需行业复工外,并未统一规定复工日期,由企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自身实际,自行决定复工时间,故延迟复工期间根据不同企业自身实际而确定,期间为2020年2月3日至用人单位实际复工之日前一日。

问:哪些情形属于“受疫情影响返岗复工困难职工”?

答:根据《关于审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受疫情影响返岗复工困难职工”是指由于客运受限不能按时返岗,或者是由于所在社区封闭出行受限无法按时返岗,或者职工从疫区回到工作所在地按要求居家观察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不能在规定的复工时间按时返岗的人员。

问:延迟复工期间和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期间,企业可采取哪些用工方式?

答: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对不愿采取灵活用工方式或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岗位),企业可在事先通知职工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可与职工协商安排企业福利假、倒休、换休、补休、调整休息日等。

问:企业复工,职工未及时返岗复工的应如何处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企业简单的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建议企业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通知全体员工返岗复工的时间,能按时返岗的回复能返岗,若不能按时返岗需说明理由;2.员工未回复的,再次向其通知返岗复工的时间,以及未在限定期限返岗复工将产生的不利后果;3.员工仍未回复的可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同时告知员工处理结果及申诉方式;4.若员工及时回复并告知了未返岗复工的理由,应按实际情况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如因疫情未能如期返岗复工,可以先考虑带薪年休假,如果确实长时间无法返岗复工,可以按照事假处理,尽量减少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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