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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1号、2号、3号”获准上临床

消费质量报 2020-02-14 05:50 大字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王钰)2月12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同意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申报的“清肺排毒合剂(新冠1号)”和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申报的“银翘藿朴退热合剂(新冠2号)”、“荆防藿朴解毒合剂(新冠3号)”,在全省205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直接调剂使用,无需向省药品监管局提出调剂申请;非四川省定点医院申请使用,省药品监管局予以快速审批。

据悉,四川省为国内首个将国家中医药局推荐使用的清肺排毒汤作为医院制剂配制使用,并允许调剂使用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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