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出租车“春节式涨价”
□董 婧
眼下,全国已经有9个城市宣布,将在即将到来的鼠年春节期间,上调出租车费。其中,安徽黄山、阜阳,浙江杭州、金华,江苏淮安、连云港,广东珠海等7个城市将在打表价上直接加收费用,每趟次加价3到10元不等。例如,调整后,春节期间在杭州打车起步价要23元。四川资阳、自贡则是同时调整起步价及运价。此外,浙江丽水、四川泸州、吉林白山、广东惠州等4个城市也在筹备春节期间出租车涨价事宜。(1月12日《央视财经》)
春节了,出租车要涨价?此类新闻甫出,顿时引发一些质疑——春节涨价,这不是把春节变“春劫”吗?出租车涨价,是否产生不良连锁性效应,波及或影响其他一些服务甚至包括一些商品涨价?
其实,这样的顾虑或许是多余的,笔者认为应该客观理性看待。看看其他城市出租车的“春节式涨价”,根由起码来自两个方面:一者,涨价是限制在特定时间阶段的,即春节期间(1月24日—1月30日)。二者推出春节期间上涨出租车费用,目的是以明码涨价的方式激励出租车司机、规范行业。
众所周知,春节是中国传统的团圆喜庆日子,不管身在何方、工作多忙、路有多远,回家过年,这是中国人约定俗成的“规矩”,甚至是“铁规”。出租车司机也是。每一个城市的出租车司机,不少是外地的,或者是城市郊区的,过年了,他们也要回家过年,与家人享受天伦之乐,这是人之常情。但是,春节期间,需要走亲访友,喜欢观光旅游,很多市民恰恰在家呆不住,所以对出租车的需求更为迫切。春节打车难,这种景象每年都会重复上演,咋办?以涨价的方式吸引出租车司机上路拉客,既有利于司机增加收入,又方便了市民出行,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所以,这种市场性的激励机制应该值得探索和尝试。
有些行业不能与出租车“春节式涨价”简单对比。譬如其他一些行业的从业者,按照我国相关政策法律规定,春节加班,单位应该支付三倍工资等,而这种待遇出租车司机是难以享有的。事实上,在有些服务业,春节放假时遭遇“人工荒”而涨价并非什么秘密。比如请家庭保姆或病人陪护,花高价也难请。去洗车,价格会比平时高一些等等。从这个角度审视,出租车在春节期间明码“涨价”何尝不是一种“次优选择”?我们应该理解和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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