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黄学辉2019年4月13日驾驶川JS6368号轿车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机关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当事人黄学辉拒绝领取、未提供有效联系住址等原因无法直接送达《催告书》川遂交运催[2019]074号,现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2020年1月2日
新闻推荐
按图索骥寻书香名家推新书,“诺贝尔”依然热徐则臣阿来王蒙奥尔加·托卡尔丘克2020年,阅读的正确打开方式是什么?如果在...
四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四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