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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质量报 2019-12-27 01:08 大字

四川省消委会举行“感恩有你维权同行”活动

12月2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举行“感恩有你维权同行”活动,并聘任了新一届法律顾问、消费咨询专家、3·15志愿者。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孙强,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程守太,四川质量检测院院长熊兰,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莫莉、副秘书长侯芳和肖勇参加活动。

莫莉在会上宣读了四川省消委会对优秀的律师顾问、消费咨询专家、3·15志愿者和优秀维权媒体人的表彰决定,以及下一届的聘任决定。

1987年,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正式成立,30多年来,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始终坚持“一切为了消费者”的初衷,在各个领域为消费者代言,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挺身亮剑,不断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进校园,织密维权网络,为消费者提供快保护、全保护、大保护;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消费评议、消费体察、消费调查,推动行业整治,改善消费环境;持续推动立法立标,强化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社会监督,引领商务诚信和健康消费。

孙强强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命题。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四川省消委会将全面履行《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在调解纠纷、宣传教育、调查监督、发布警示、支持诉讼、参与立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实现“中国之治”,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贡献消委力量。

孙强表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将积极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完善机制,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消费维权事业中来。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蒋沁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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