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今日四川> 正文

四川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典型案例之提前还款违约金纠纷

成都日报 2019-12-25 03:32 大字

典型案例:消费者钱某夫妇于2018年4月在A银行申请消费贷款共70万元,钱某认为A银行审批时间长但急需贷款,获悉B银行贷款手续费更低后,遂向A银行提出不再申请分期,并向B银行申请大额现金分期,而后钱某A、B银行的分期业务都审批下来。钱某对A银行分期提前还款,被告知需一次性缴清全部分期手续费,其据此投诉。

处理情况:经了解,A银行分期合同条款约定,申请人如提前还款,需一次性偿付剩余贷款本金及剩余手续费。钱某办理的50万元分期贷款共48期,如按原合同约定需支付剩余46期手续费,但A银行未向其提供该书面合同。银调中心根据事实情况与双方沟通协商,最终钱某支付4期手续费并提前结清50万元分期贷款,其妻的20万元分期贷款也参照处理。

主要启示:若客户签订合同后提前结清分期,银行无法收回相关费用成本,收取一定的提前还款违约金合情合理。若客户已在银行申请贷款后,又向他行再次申请贷款,将形成同一资金需求同时在多家银行多笔贷款,就会产生提前还款相关纠纷。建议消费者恪守诚信原则,对自身行为承担相关后果。

调解热线:028-86631925/ 18982218066

更多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

新闻推荐

发扬企业家精神 做强农业产业

发扬企业家精神做强农业产业四川省农业企业优秀企业家认定发布会在成都召开□本报记者胡斌12月22日,由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