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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 勇于实践 开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新局面

安徽工人日报 2019-11-29 02:28 大字

编者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既是对民主管理制度重要作用的充分肯定,也为在新时代完善这一制度提出了新要求。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要开创新局面,经验来源于基层,亮点出自于实践。为激发各地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作部今年开展了民主管理创新成果征集推荐活动,目前,推荐活动已结束。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出许多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涌现出一批创新成果。本报特刊登专版,择部分优秀成果进行宣传推介,供各地学习借鉴。

上海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破冰前行——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

近年来,上海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聚焦难点热点问题,凝聚各方合力,着力在顶层设计上破题前行,推动了企业民主管理内容不断深化、形式更加丰富、体系逐步完善,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一、始终坚持“三个不变三个顺应”,高位合力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市委副书记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方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不变,顺应多元联动要求,与人社、高院、司法构建了多元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四方合作”格局,将推进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融入企业内部自主调处、群体性劳资矛盾快速处置等机制中。

二是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民主管理的基本任务不变,顺应工会改革要求,努力将职工代表大会与集体协商、工会法律监督、法律援助有机整合,推进形成“四位一体”协调劳动关系体系。

三是坚持调处利益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心不变,顺应社会建设要求,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与法人治理、社会管理、平安建设有机结合。

二、主动抓住国有企业工会改革契机,源头破冰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联合市委组织部、国资党委等单位在共同启动国有企业工会改革中,将深化企业民主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予以推进。

一是推动民主管理有效融入公司治理。明确要求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纳入企业章程、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将运行情况纳入公司年报。协调国资委修订完善《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指导推进了59家市属大型集团公司率先修改完善企业章程。

二是加强集团多级职代会制度建设。联合市委组织部、国资、经信、金融等共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目标定位、职权内容和规则要求,有效推动集团公司围绕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全局性、根本性、指导性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普遍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有效管控;协调推动国资党委将推进这一制度纳入企业党建责任要求,使95%的市属集团公司建立健全了多级职工代表大会。

三是源头深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联合组织部门、国资委等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了《关于完善本市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并将其纳入党建责任考核范围。在提出建制要求基础上,分别明确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履职要求。特别是专章规范了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明确董事会必须每年专题审议劳动关系议案,并纳入社会责任报告对外披露;明确董事会在研究决定可能会给劳动关系和职工切身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事先征求并尊重职工董事意见;明确监事会重点监督落实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推进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情况。这就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代表职工源头参与公司治理找到切入点,从制度机制层面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企业民主管理与法人治理“两张皮”、难以融合衔接等问题。

三、深化拓展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改革内涵,分类有序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

在总结推广顾村经验基础上,针对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履行主业主责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不足,选择两个街镇进行非公有制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深化试点工作,着力打造顾村经验升级版,指导全市各地区予以全面推进。

一是明确要素管理、阶段推进的思路。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规模、工作基础等出发,通过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分为起步、基本达标、达标和示范四个阶段梯次推进,不断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制度。

二是大力推进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聚焦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推进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开展工资福利待遇和休息休假为重点的集体协商、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等四大共性问题,先后在纺织、餐饮、物业以及社区、工业园区、商业街等建立了7163家行业性或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覆盖企业11.1万家,覆盖职工260万人,较好地发挥了引导企业和职工规范有序调处劳动关系的启蒙教育作用、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的督促制约作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建有效运转的制度保障作用、加强社区党政组织与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经常性联系的沟通交流作用。

三是实施工会定向劳动法律监督。推进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企业和法律援助个案中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建立工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通过法律监督并有效运用工会“两书”推动了92家企业组建工会、83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四川积极探索创新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制约新机制——

“两书一公告”制度助力企业民主管理提质增效

企业民主管理是我国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和制度,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发挥好职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手段。对此,四川省总工会积极探索创新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制约新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聚焦“痛点”寻症结,直面企业民主管理薄弱环节

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和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建制难、民主管理制度运行不规范、职代会职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客观存在,给进一步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带来了不利影响。“企业拒不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建’而不‘转’‘转’而不‘实’,上级工会该不该督促?以何种方式督促?指导督促效果不好又该怎么办?”诸如此类的困惑和问题,究其症结,是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企业民主管理的监督主体不明确、制约机制不健全、工会缺乏刚性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手段。为此,2018年以来,四川省总围绕企业民主管理提质增效主题,在广泛组织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工作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分析研判企业民主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工作重点聚焦于补齐补强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这一薄弱环节。

二、疏通“堵点”探良策,建立企业民主管理新机制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让企业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长出牙齿,让工会指导督促企业民主管理由‘被动接招’向‘主动出击’转变”。秉持这一基本理念和工作原则,2018年年初,四川省总借助省政府与省级群团部门联席会议平台,向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促进企业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四川省总于2018年3月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等六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监督工作的通知》,创新方法模式、梳理适用情形、细化操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推行“四川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两书一公告’制度”。“两书”即:《四川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书》《四川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处理建议书》;“一公告”即:对于发现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运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按照“两书”整改要求加以纠正的,依法将其企业民主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告曝光,从而建立起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制约工作链,有效倒逼企业依法建立、规范运作民主管理制度,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三、打造“亮点”促发展,开创企业民主管理新局面

“‘两书一公告’制度的建立,让各级工会指导督促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腰板更硬、底气更足”。这是各级工会干部的切身体会,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认可,也通过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作用发挥的持续提升得到了企业的认同和响应。首先,通过建立“两书一公告”制度,为《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行落实提供了更具监督力、约束力的制度支撑和工作支撑。其次,通过建立“两书一公告”制度,切实明确了工会、劳动行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督促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有效调动和整合了各方的资源力量,实现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由工会“单打独斗”“唱独角戏”向党政工“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转变。另外,“两书一公告”制度充分考虑了企业建会与建制两个方面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既通过加强对企业建会的指导监督,夯实了企业民主管理的工作基础和组织保障;又通过加强对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监督,促进企业工会突出工会工作主责主业,充分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有效增强了企业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企业工会的生机活力。

一年多来,据不完全统计,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方总工会和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累计核发“两书”1550余份,企业整改落实率达到87%,推动新增建制企业1180余家,指导督促企业纠正民主管理制度运行违规失范问题2600余项次。

河北省大力开展民主管理进民企活动——

“一知三建四规范”助力“民主管理进民企”

为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负责人对实行民主管理不理解、不愿意接纳,职工不了解、不懂得如何参与,企业工会不明白、不知道如何推动的问题,促进《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民营企业的贯彻落实,河北省各级工会持续深入开展“民主管理进民企活动”,全面提升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水平,3800家百人以上建会民营企业达到“一知三建四规范”(即让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知道民主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三项制度,实现职代会程序、内容、职权、提案规范化)标准。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条例》颁布后,省总联合省人社厅、国资委、工信厅等部门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省总印发了《条例》学习宣传材料1.5万册分发各市,作为宣传普及读本。先后在河北工人报开辟“企业民主管理巡礼”“走进民企看民管”等专栏,组织新闻记者宣传报道了78家先进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印发《双赢——河北省民营企业民主管理经典荟萃》,汇总52家民营企业典型经验做法。各级工会面向广大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宣传《条例》,共发放宣传材料18万余份,接受咨询1万多人次。唐山、邢台、邯郸等地还开展了有10万多名职工参加的《条例》竞赛答题和有奖问答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是强化政策指导。省总工会2018年、2019年编辑修订印发了6000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白手册》免费发放给各市县及百人以上民营企业。保定市连续制定了《推进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职工代表大会标准化建设操作模板》,促进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普遍规范建立职代会制度。秦皇岛市先后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建制年”“依法规范年”“深化落实年”等活动,将“民主管理进民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并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区。承德市制定了《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办法》,督促辖区内民营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跟踪服务。省市县乡各级工会领导和民管干部三年多来共与近3800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定向联系结对指导制度,每季度至少深入企业开展1次工作指导,了解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建制及运行情况,指导1200余家企业按照《条例》修改完善企业相关制度。衡水市重点对253家百人以上民营企业进行结对帮扶指导,702家百人以上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到90%,规范率达到55%。沧州市要求结对指导三年覆盖率必须达到辖区民营企业的50%以上,目前辖区420家百人以上建会民营企业实现“一知三建四规范”目标。张家口市深入了解结对企业在关、停、并、转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指导企业召开职代会通报经营形势及企业难处,教育引导职工正确对待企业现状,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积极打造职企命运共同体。邯郸武安市结对指导百人以上民营企业达到35家,占百人以上私营企业51%。

四是强化典型引领。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近年来,各市总工会每年至少增加5家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单位,并对典型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省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已近300家。邯郸市总工会2017年召开“邯郸市区域(行业)职代会经验交流会”,推广磁县磁州镇、武安磁山镇等区域职代会典型做法,有效解决了面广量大、小而分散的非公企业职工民主权利落实难的问题。承德市围场县总工会创新开展“点线面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强化“点”型引路,打造“线”上特色,推进“面”上提升,实现职代会建制与规范同推进,职代会召开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省总工会将此项活动作为对各市年度工作评价的内容之一,并逐年加大评价分值比重。邢台市总工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人社局于2016年组织开展了《条例》的执法调研活动,督促重点县、重点民营企业落实《条例》,实现“一知三建四规范”工作目标。保定市总与人社局共同制定了《“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监督检查规定》,依靠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建制。秦皇岛市每年定期对各县区逐一进行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明确了“对企业提出的整改意见由县区负责督促落实,对县区提出的整改意见由市总工会负责督促落实”的整改原则,有力推进了整体工作上水平。

大连市探索创新企业民主管理质量评估新模式——

创新工作方法推行评估机制

针对一些企事业单位存在职代会走形式、职工代表作用发挥不到位等现象,大连市以质量评估为抓手,切实抓住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创新实施“基层评估+上级认证”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新模式。该模式的实行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建设水平,推动职工知情权、建议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一、坚持与时俱进,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新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发挥这项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减压阀”、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催化剂”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推进器”作用,大连市立足基层实际、做实做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集中查摆出制约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深化发展的“意识淡化、内容虚化、程序软化、形式固化、作用弱化”等问题。按照“建制度、强功能、增实效”的工作思路,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入手,完善程序、细化标准,把职工的意愿和工作要求转化为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具体措施和可操作手段,推动民主管理融入企业管理各环节,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了民主管理工作可见、可评、可改。

二、建立评估体系,运用有效载体,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细化内容,明确标准,突出操作性。制定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分别设立了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含城镇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含外资)两大类评估标准,对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三项制度进行评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评估包含“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职权落实、认证落实”4项,认证标准16条;厂务公开制度评估包含“制度规范、形式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保障规范”5项,认证标准18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评估包含“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职责落实、保障落实”4项,认证标准20条。《办法》将评估流程细化为“两级评估、四个阶段、八个步骤”,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直接对应对照,开展自我评价。

二是依托平台,重点推进,注重示范性。大连市通过抽查联检、考核评估、职工评议等方式,认证了两批396家标准化建设单位,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引领企业民主管理整体工作向纵深发展。2017年,选择瓦房店市作为区域推行质量评估机制试点地区,就解决“工作推进难、质量评价难、权益落实难”等突出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是强化督导,健全机制,确保实效性。为提高评估机制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大连市开展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活力建设等联合调研督导活动,推动工作落实。把省总工会实行的“3+X”工作模式纳入市委考核,提高做好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组织建设三项基本制度的责任意识。同时,把民主管理质量评估内容纳入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复审和评选工作中,设立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否决指标,将检查、考核、评估和表彰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标准,从根本上确保评估机制取得实效。

三、坚持基本制度,巩固评估成果,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质量。通过推行质量评估,把企业民主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细化为科学可行的操作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推动企业民主管理“规则、制度、程序、职权、档案”等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实现了基础工作从“量”到“质”的转变。

二是进一步落实了基层单位职工民主政治权利。通过推行质量评估,有效地解决了职工参与、监督、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引导职工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督促企业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向职工公开,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切实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把“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工会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在推进质量评估工作中,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加大对各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坚持开展“送教到基层”活动,面对面、手把手地为基层工会干部提供工作帮助,解决了相关人员对政策法规不了解和认识不到位问题,全面提升了工会干部整体业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优化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环境。各县(市、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产业工会以推行质量评估机制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作用,营造了全社会更加重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目前,大连的经验已在辽宁全省进行了推广。

镇江实现劳动规章民主共决——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明确企业和职工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总称,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针对性强,影响面广,如果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就会影响到公正合理、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深化发展,2018年10月,镇江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共同印发了《劳动规章“负面清单”(试行)》,开展“百千万”行动计划,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在实现劳动规章民主共决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聚焦工作难点,以创新求突破

镇江市在严格履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程序,建立劳动规章“校正”“纠错”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源头预防劳动争议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以创新举措破解工作难点。

1.明确法律“红线”。镇江市发布的《劳动规章“负面清单”(试行)》,在全国尚属首个。“负面清单”依法列出了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中应禁止出现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管理、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休息休假、职工培训、劳动合同管理等9章共56条,清晰明了,易于操作,明确提示企业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不得触碰法律红线,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2.突出职企互利。镇江市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单单强调法律保护职工利益的刚性“红线”,也为用人单位留足了柔性“空间”。企业在制定或修改劳动规章制度时,适用“法无禁止即可行”原则,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灵活运用,确保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互利性。

3.强调民主共决。镇江市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特别强调要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讨论审议,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实施劳动规章制度前应当通过厂务公开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并采用有效方式告知每一位劳动者,具有较强的约束性。

二、调动基层动力,以服务求推进

镇江市在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工作过程中,注重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切实措施,提升基层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对广大职工学法普法的目标。

1.开展“百千万”活动切实推进。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在全市企业中开展贯彻《劳动规章“负面清单”(试行)》“百千万”活动,实现3年内覆盖所有企业的工作目标。2018年,全市确定的100多家试点企业依照“负面清单”找出问题条款,在职代会上严格履行了民主程序,实现了共决劳动规章。

2.提供免费评估服务切实推进。镇江市总工会、人社局专门组织了专家团,在为企业修改、补充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时,提供免费评估服务。仅今年上半年,已有三个辖市区组织200多家企业参加了免费评估活动,得到广大企业好评。

3.实施荣誉约束措施切实推进。镇江市在评选镇江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时,对劳动规章制度必须履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程序设置了相当比重的分值,企业不能贯彻落实劳动规章“负面清单”,就很难通过考核、获得各种荣誉,起到了硬性制约的效果。

三、转变思维方式,以合力求实效

镇江市实施劳动规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仅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也使我们推动工作的思维方式有了深刻的转变。

1.树立了服务思维。制定发布劳动规章“负面清单”,为基层工会提供了参照依据;开展“百千万”活动,为基层工会提供了工作支撑。把服务放在第一位,为基层工会多着想,工作就会少点阻力,基层工会就会多添一点动力。

2.强化了法治思维。镇江市推行劳动规章“负面清单”工作,从始至终遵循法治主线。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发布“负面清单”,依靠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通过推行“负面清单”增强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力求做到依法维护双向权益。在法治的框架内开展工作,不仅理直气壮,而且更有成效。

3.增进了系统思维。镇江市在推行劳动规章“负面清单”工作中,不做单打独斗,力求系统协调。对内,强调工会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多部门共同发力,打通源头维护、民主共决、构建和谐的工作管道;对外,聚合人社、法院资源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工作共抓、成果共享;对下,扎实抓好“百千万”贯标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基层工会的作用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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