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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第四检查分局压实医药企业主体责任

消费质量报 2019-11-26 00:51 大字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王钰)11月18日至21日,四川省药监局第四检查分局在南充、广安、达州、广元4市分别召开片区医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四分局全体人员及医药企业负责人等400余人参加会议。

省药监局副局长张庆营在讲话中强调,医药企业务必认清形势,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在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创新发展,助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是药品生产经营的主体,在药品安全上,企业的作用重大、责任重大,维护药品安全,企业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药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做良心药品、安全药品,切实担负起良心道义和社会责任。一要担负首负责任;二要恪守自律准则;三要立足自身发展;四要敢当行业引领;五要参与社会共治。药品监管部门要转变原有思想观念,在践行最严格的监管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助推当地打造一批专业医药园区、品牌医药企业、拳头医药产品,守监管底线,追产业高线,为打造高质量药品安全四川奠定坚实基础。

培训会上,第四检查分局负责人杜宇就医药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省局政策法规处曾洪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进行了现场宣传贯彻。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压实了医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了药械化生产经营者法制观念、自律意识、安全意识,对促进医药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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