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规”
本报讯(记者 张立峰)11月13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 年—2021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2019年起,利用3年时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推进城市(县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梯号为单位,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为实施主体,并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条件、程序和资金来源进行了进一步简化和明确。
在增设条件上,《意见》对2015年印发的《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中电梯增设条件需“经增设电梯梯号全体业主住户同意”这一门槛降低,明确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即可增设电梯。
在资金筹措方面,《意见》明确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运营维护资金由业主自筹为主。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时,相关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相关受益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新闻推荐
新华社南京11月13日电(记者王恒志)因为外援安东尼奥·布莱克尼的意外受伤,江苏肯帝亚篮球俱乐部13日宣布,已与乔纳森·吉布森...
四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四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