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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女教师跳楼不立案”排除刑案应与认定一样严谨

济南时报 2019-11-05 14:11 大字

□本报特约评论员 吴元中

近日,四川巴中“26岁女教师被丈夫施暴后坠亡、警方不立案”一事,引发网友热议。11月4日警方通报称,事发当晚何某(死者)与丈夫陈某某等4人去酒吧饮酒,凌晨1时24分许,两人在回家途中发生争吵。乘电梯到达所居住的楼层14楼后何某欲出电梯,被陈某某阻拦,双方继而在电梯内互殴,造成何某此前修补的一颗牙齿掉落,致其情绪更加激动。后二人离开电梯在14楼楼道继续争吵。在此过程中,何某翻越楼道窗户跳楼身亡。

尽管认定为何某自己翻越楼道窗户跳楼身亡,但认定陈某某无责、不予刑事立案,还是引人反思甚至疑问的。毕竟,何某并不是平白无故跳楼自杀,而是与陈某某有直接关系,是由其所引起。由于男女的力量一般不对等,夫妻之间发生殴打能否轻易认定为“互殴”而不是家暴,即使女方也有殴打行为也往往是被动性地反抗、本能地抵抗不说,即便是互殴,陈某某把何某修补的牙齿都打掉,也足见其下手之狠或者让何某对其行为不堪忍受。

无论如何,在一番争吵与殴打之后,何某产生寻死的念头,陈某某就客观上将其置于可能死亡的危险之中,并有义务对自己造成的这种状态进行损害防范。网传何某欲自杀跳楼时,“丈夫无动于衷,甚至拿出手机说:你跳吧,你赶快跳下去,我给你录视频。”该说法也需要进一步查证。若真属实,陈某某眼睁睁地看着妻子翻越窗户跳楼自杀而不予劝阻,并造成了妻子跳楼身亡的后果,不仅仅是良心与道德问题,还涉嫌构成犯罪,亦即所谓的不作为犯罪。因自己行为使人置于可能死亡的状态中而不作为,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或者防范后果的发生,同玩忽职守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而构成犯罪的道理是一样的。

且不说,何某家属还称何某丈夫长期对何某实施家暴,并有何某生前多段语音和临终前录音称其屡遭家暴,甚至她在此次冲突中脱落的那颗修补牙齿,也系陈某某先前家暴把好好的牙齿打脱落进行的修补……如果查证属实的话,陈某某就会切切实实构成家暴,更会对何某长期精神压抑造成的这种后果承担责任。

总之,之所以有那么多网友对排除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做法产生质疑,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警方也应当通过更严密的调查以及陈某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论证,回应公众的关切,也更好地对案件负责。并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如果原本属于刑事案件却因不慎重、草率地认定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侦查和追责,就可能因为相关证据灭失,线索消失,作案人员串供、想好充分的应对之策,再也难以发现破绽,使应当侦破的案件变得侦破不了。所以说,对于排除刑事案件认定必须高度谨慎,应当像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才能认定犯罪那样,也应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或者确实认为相关行为构不成犯罪,才能作出排除刑事案件认定。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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