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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250元过路费 跟着前车“逃”出收费站 该男子被高速公安列入“黑名单”进行“通缉”

达州晚报 2019-10-21 10:40 大字

为逃缴约250元过路费,重庆男子张某驾车驶经包茂高速万源石塘出口时,竟跟着前车冲关“逃”出了收费站。事发之后,高速公安立即将其列入“黑名单”,在辖区内进行“通缉”……

10月13日晚,四川高速公安五分局十一大队民警突然接到辖区包茂高速万源石塘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一车辆在该出口下高速时冲关逃费。

接警后,十一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石塘收费站展开调查,调取收费站的监控视频发现,当晚9时56分左右,一辆黑色轿车从ETC通道驶离高速,该车后面有一辆白色轿车,紧紧跟随黑色轿车冲出了收费站。高速公安民警迅速锁定当事车辆,发现该车车牌号为渝DXX7Z3,当天在重庆上的高速,如果正常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应为250元左右。

“我们判断这辆重庆籍轿车肯定还会通过包茂高速返回重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十一大队迅速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展开调查,并将涉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列入“黑名单”。果不其然。近日,这辆车牌号为渝DXX7Z3的白色轿车从包茂高速万源路口驶入高速,高速公安立即将涉事车辆及驾驶员挡获。

经查,该车驾驶员名叫张某,系重庆市人。事发当晚,张某为了偷逃高速通行费,紧跟前车冲关逃费。在民警向张某展示其冲关逃费的证据后,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对张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张某向民警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补缴通行费及相应罚金,并保证今后一定按规定缴费,绝不再发生恶意冲卡闯关偷逃费的行为。

目前,四川高速公安五支队十一大队依据《四川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张某作出补缴通行费,并处逃费金额三倍的罚款。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智能化信息化时代,高速公路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联动会更加频繁,打击车辆逃费的力度也将得到加强,打逃会更加精准。恶意闯卡偷逃通行费的行为,不仅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还对驾驶员自身及其他车辆的安全构成一定隐患,高速公安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驾驶员的法律责任,偷逃通行费的的驾驶员只会得不偿失!

(陆杰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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